勤于禦臨講經筵,引進一些儒臣,來講解追求至上之道,務必使學問功夫到家,理性和欲望判然可分,這樣則聖心正而天心自順。
政令出自皇上自己,則權力就不會下移。
太祖、太宗每天臨朝三次,經常把大臣召到便殿處理百政,權力歸總于上。
皇上已登基九年,對于事體已經逐漸熟悉,願陛下遵守二聖的成規,恢複他們親自裁決政事的做法,使權力歸一。
“古代選擇大臣,必定先詢問身邊的人,以及大夫、國人。
大臣犯有過失,雖犯到大辟之罪也不用刑具處決,隻将他賜死。
現在選用大臣不曾都出于公論,到他們有了小的過失,便加以桎梏,拷打他們。
但過了不久,又給他們複職,這很不是待大臣之禮。
從今以後選擇任用大臣,應使公論感到滿意。
大臣有小過,則放過不問。
果真是不可原諒,也要交給法律部門定罪,讓他們自作打算。
不要動辄就抓起來,以便不違背他們供奉天職之意。
“現在的太常,也就是古代的秩宗,一定要選得清明謹慎、熟習禮法的大臣,然後才可與神明溝通。
如今太常寺正卿佐官都出缺,應選擇儒臣,使他們掌管這一職務。
“古代出巡考察行狩,目的是為了考察官吏得失,詢問民間疾苦。
兩漢、唐、宋鼎盛時期,都多次派遣使者巡行郡縣,洪武、永樂年間,也曾實行過。
現在已久不這麼做了,所以官吏多貪污殘暴,民不聊生,而軍衛之中尤甚。
應選擇公正廉明能幹之臣,派他們分别巡行天下。
“古代君主不親自審理刑獄,一定要交付理刑官,是因為擔心會憑自己的喜怒而在定刑時有所輕重。
近來法律部門所呈上的案件,多是奉了敕令增減輕重。
法律部門不能堅持原則上奏,到審訊别的囚犯時,又觀望聖旨以為輕重,因此百姓多受冤枉,應該讓他們各司其職。
至于運轉輸米等作法,都不是古法,尤其應該廢除。
“《春秋》對于營造建築工程,都加以記載,是告誡後人不要煩勞百姓。
京師修建已五六年了,說是不煩勞百姓,但卻役使士兵,難道軍人不是國家赤子嗎?況且工程多已完工,應該停工以解除人民的壓力。
“各地水旱災害發生,有關官員既不赈濟救災,又不請減免租稅,有的還是徒事虛文而已。
應令戶部定期赈濟,量加減免租稅,使百姓不至于失業。
“麓川連年用兵,死亡十分之七八,軍費開支和封賞的爵位不可勝計。
現在又派蔣貴遠征緬甸,責成他們獻出思任發。
即使真的擒拿回來,不過是懸首于通衢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