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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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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有所扭轉。

     奏禦趙蠧獻雄縣地作為東宮莊田。

    周經等彈劾趙蠧違制将其下诏獄。

    而孝宗又聽信鎮撫司意見派遣官員查實,周經等又争辯道“:太祖、太宗定制,閑田任民開墾。

    如果因為奸人的話而沒收為官田,那麼土地取舍,盡由居心叵測者說了算,那麼小小老百姓就無法為生。

    ”不久,去調查的官員以及巡撫高铨說閑田隻有七十頃,全都與民田交錯。

    于是孝宗同意周經的意見,将田還給百姓,治趙蠧的罪。

    宦官何鼎因彈劾外戚張鶴齡被下獄,周經上疏救何鼎,違背聖上旨意遭到孝宗嚴厲的斥責。

     雍王..木雲請求收取衡州稅課司及衡陽縣河泊所的稅錢,周經說不能答應。

    孝宗接受周經的意見,并命令從現在開始對于各地稅收,王府不得提出請收的要求。

    負責織造的宦官要求增加供應兩浙鹽稅二萬引。

    周經等說“:鹽稅是輔助邊地的,不宜随便發給。

    況且祖宗朝織染諸局供應是有定數的,如果說取用增加,那麼江南、兩浙已屬例外增造。

    如果說工匠不足,則靠朝廷養活的不下千餘人,他們是做什麼的呢?因此說供應花費未必缺少,而僅僅是引導陛下勞民傷财罷了。

    ”孝宗不聽。

    周經擔心由此成為常規,第二次上疏要求下不為例,孝宗才令每年給五千引。

     先前,倉場監督内官按照成化末年例子裁減人員。

    十一年(1498)秋,孝宗又增加少監莫英等三人。

    周經上疏極力規勸,孝宗以已派遣為由而不聽。

    内靈台要求派錦衣百名以供清掃,周經等勸谏,孝宗不理。

    周經說:“祖宗設内台,這個地方事關機密。

    現在一旦增加一百人,将必定會有随意洩密的人。

    ”孝宗醒悟,立刻停派。

     崇王見澤請求河南退灘地二十餘裡,周經說不宜給。

    興王..木元前後要求賜赤馬諸河泊所以及近湖地一千三百餘頃,周經連上三疏規勸,孝宗最終沒同意他的意見。

    孝宗把肅甯諸縣四百餘頃土地賜給壽甯侯張鶴齡,其家人借此侵奪民田的數超過所賜的三倍,并且将百姓毆打緻死,孝宗命巡撫高铨調查後彙報。

    高铨彙報說可以耕種者不多,要求将田仍還給百姓,孝宗不同意。

    這時王府、貴戚的莊田每畝征稅三分銀,獨張鶴齡上奏要再增加二分銀,并且都增加在沙堿地上。

    周經上書直言,孝宗命侍郎許進同太監朱秀複核。

    周經說“:土地已經核對兩次,現在又派使複核,白白地多些麻煩。

    以前太祖由于劉基的原因而減青田的賦稅,征米五合(合:一升的十分之一),想使劉基鄉裡子孫世世頌揚劉基。

    現在興濟幸生皇後,正宜體恤百姓,減租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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