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绂,字用章,其遠祖為封丘人。曾祖父時遷到平越,遂定居于此。黃绂榮登正統十三年(1448)的進士榜,授行人官職,接着官任南京刑部郎中。黃绂為人剛正廉潔,人們送他一個雅号,稱為“硬黃”。當時有一個特别奸猾的譚千戶,他強占百姓蘆場,人們不敢追究,黃绂卻斷然将其奪回發還原主。
成化九年(1473),黃绂調任四川布政司左參議。若幹年後,升任左參政。一次巡查部屬到崇慶,突然有旋風起于轎前,坐轎不能前行。黃绂說:“此間必有冤情,我當為之申理。”旋風于是散去。來到州城,他祈禱城隍神,晚上夢中似有人說州西寺事。該寺離州四十裡,倚山而建,寺後有一巨大的池塘。寺中的和尚常在夜間殺人,并沉屍于塘中,瓜分被劫掠來的财物。而且還藏納婦女于寺内洞窟之中。黃绂獲得情報後,立即調遣官吏兵卒包圍了寺院,在一番追根究底的審訊之後,獲得了寺中和尚為非作歹的事實,于是誅殺了寺内和尚,并搗毀了這座寺院。有一個掌管倉庫的官吏,倚仗皇親的權勢貪污糧達萬石之多,黃绂發現後按法律條文追論其罪,黃绂因此威名大振。黃绂曆任四川、湖廣左、右布政使。他奏請關閉建昌銀礦。在南北兩京的維修工程中,湖廣當供應白銀二萬兩,按成例這些銀兩由百姓分攤,但黃绂為了減輕民衆負擔,動用府庫的羨餘錢支付。荊王奏請遷徙先祖墳墓,黃绂擔心侵擾百姓,堅決不同意。
成化二十二年(1486),黃绂升任為右副都禦史,巡撫延綏地區,他彈劾參将郭镛、都指揮鄭印、李铎、王琮等人的違法行為,并将他們付之刑律。還用計捕獲大奸之人張綱。并嚴申軍令,增建墩台、城堡,邊地防備為之一新。黃绂在邊塞見士卒的妻子衣不蔽體,歎息說:“邊防健兒家貧至此,我有何臉面居其上位?”他即刻預支三個月的兵饷,親自撫慰士卒。正值皇帝有诏毀除庵寺,黃绂趁此機會将尼姑盡數裁汰,并将她們配給無妻的壯士。等黃绂離開邊塞時,他們多帶子女跪在道邊相送。
弘治三年(1490),黃绂官任南京戶部尚書。言官因黃绂提升太快,頻繁進言,弘治皇帝并不接受,改任黃绂為左都禦史,孝宗在庭中當衆焚毀履曆簿,說:“任事貴在得到合适的人選,按資曆功勞的遠近大小授官,并不是朝廷設官的本意。”
黃绂曆任官職四十餘年,性情急躁,缺乏寬容。然而操行廉潔,所到之處,均有建樹。弘治六年(1493),請求退休,未及起程就辭世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