侶鐘,字大器,郓城人。
成化二年(1466),考中進士。
授予禦史職務,巡視兩淮鹽務。
在任浙江巡按後回京,負責處理各道的奏章文書。
宦官汪直暗示侶鐘彈劾大臣馬文升,侶鐘不同意,于是汪直在憲宗面前進讒言,侶鐘遭受廷杖的責罰。
後來因都禦史王越的推薦,侶鐘升為大理寺丞,不久調任為右少卿。
北方遊牧部族入侵大同,朝廷讨論派遣大臣巡視保定等府,于是命侶鐘負責此項工作。
幾個月後,侶鐘升任為右副都禦史,繼續巡撫這一地區。
河間府瀕海地方的民地被權勢之家侵占,侶鐘奪地還民。
後來,朝廷召侶鐘回刑部任右侍郎之職。
侶鐘母親去世,他租賃漕運船隻運母親靈柩南歸。
督理漕運的總兵官王信向皇帝報告了這件事,侶鐘被逮捕下獄。
适逢此時當權者正在排擠朝臣尹..等,而侶鐘與尹..是同鄉,因此侶鐘被貶官二級,降為曲靖知府。
後改任徽州知府,不久又入京城任大理寺左少卿。
弘治三年(1490),侶鐘以右副都禦史的身份巡撫蘇州、松江諸府,緻力于救荒赈民。
不多時,朝廷召侶鐘任戶部侍郎總督倉場事務,随即又改任吏部侍郎。
十一年,調任為右都禦史。
兩年之後,晉升為戶部尚書。
弘治十五年(1502),侶鐘向皇帝報告天下收支的結算情況時說“:衡常收入的賦稅,因益蜀免而漸漸減少;日常支出的費用,因請開恩賞賜的增加而逐漸擴大,所以收入不足以應付支出。
正統以前軍政費用節省,百姓僅輸納國家法定的賦稅标準。
自景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