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令重行議定。
本月二十四日,毛澄又召集大臣們一起遞上決議說“:《禮》規定過繼給人就是人家的兒子,上自天子下到百姓都是一個樣。
興獻王的兒子隻您一個,既然入宮繼承王位,供奉宗廟的祭祀,所以我們以前的決議就想讓崇仁王厚炫供奉興獻王的祭祀。
至于稱号,陛下應該稱興獻王為皇叔父興國大王,自稱侄皇帝名字,這有宋朝程頤的話可以作為根據。
按我朝的制度,皇帝對于宗室中的長輩,隻稱伯父、叔父,自稱皇帝而不稱名字。
現在稱興獻王為皇叔父大王,又自稱名字,尊崇的禮數已達到了極點,我們不敢再有别的什麼意見了。
”進而又把程頤《代彭思永議濮王禮疏》抄一份呈交世宗閱讀。
世宗又不願聽從,命令他廣泛地考察前代的典禮,再商定好了報上來。
毛澄于是又召集大臣們上書議論說“:我們再三在一起讨論,所以請改稱興獻王為叔父,是為了說明王位正統的尊号不能有兩。
如果在叔父之稱呼前加個皇字,那麼陛下的伯父、叔父們就沒法子和獻王平處了。
在王前加個大字,天下其他的藩王就已經不能和獻王相比了。
興獻王的稱号确定以後,王妃的稱号就随着王,天底下的王妃們也無法和興獻王妃一樣尊貴了。
況且陛下以天下贍養父母,用以使他們心中高興,不違反他們的願望,這哪裡是一家或一國對父母的贍養可以相提并論的?這已經是孔子所說的對父母以禮侍候了。
其他尊崇為皇帝的說法,直稱父母的主張,似乎不合禮制。
尊崇為皇帝的錯誤,沒有比魏明帝的诏書更錯誤的了。
直稱父母的錯誤,沒有比宋朝程頤的議論更詳細的了。
最恰當的典禮,大都要不超出這個樣子了。
”并把魏明帝的诏書也抄一份交了上去。
當時,世宗決心堅定地想要推崇自己的父母,而進士張璁又抗言上書極力陳說禮官的荒謬。
世宗動了心,就把毛澄等人的上書壓在手頭,久不下發。
到了八月初一,又命令大臣們集中讨論。
毛澄等又上書議論說“:古代先王制禮是根據人情而來的。
武宗既沒有兒子,又沒有兄弟,所以在憲廟的孫子們當中選擇了陛下您。
這是武宗把您看作同堂兄弟,您應該以孝宗為父親,以慈壽為母親,沒有什麼可疑的。
您怎麼能又考慮自家的雙親呢?”奏疏遞進去,世宗不高興,又留在宮中了。
恰好給事中邢寰請讨論憲廟皇妃邵氏的稱号,毛澄上書說:“王妃生下獻王,實際上也是陛下在譜系中的來曆。
但是既然繼承了憲宗傳下來的王位,就應該以孝宗為父,以慈壽太後為母親。
孝宗對憲廟的皇妃應稱皇太妃,那麼對陛下說來您應該尊稱她為太皇太妃。
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