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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華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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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主、纎食共五件事上書,考證經義,所說的都可以施行。

    但是武宗惱了,批評他越職上書,胡說八道,并把他的奏章發給有關部門評議。

    禮部長官不懂得經術,又迎合武宗的意思,就奏稱文華所說沒有道理。

    武帝于是命令把文華逮入诏獄審訊,罷官為民。

    當時是正德十一年(1516)十月。

     世宗即位後,文華又得到起複,官複原任,經河南按察副使,在嘉靖二年(1523)被推舉為政事、修身雙優,然後應诏入朝做大理右少卿,不久轉為左少卿。

    當時朝廷中正在讨論興獻帝的“大禮”,文華幾番和其他大臣們一起極力谏争。

    第二年七月,又号召大臣們在宮門外跪地哭谏,因此被扣發了四個月官俸。

    後來,席書、張璁、桂萼、方獻夫召集大臣們讨論,文華與汪偉、鄭嶽還是極力反對。

    武定侯郭勳就說:“祖訓是這樣子,古禮也是這樣子,張璁等人說得對。

    古書上講了,大臣侍候君上,應當順成他的好事。

    ”就這樣形成了決議。

    等後來改題宗廟神主時,文華進谏說:“按道理孝宗是祖輩,不能稱為伯考。

    武宗是父輩,不能稱為皇兄。

    不如幹脆稱為孝宗敬皇帝、武宗毅皇帝,還算是兩全其美,不害正統。

    ”奏疏遞上後,世宗又一次讓扣發了他的官俸。

     六年(1527)秋天,李福達一案再審。

    主持再審的張璁、桂萼、方獻夫,因為讨論“大禮”一事本來就恨文華這些人,于是把審訊記錄全給颠倒過來,把文華和其他法官們關進了監獄。

    結案以後,文華被指責為徇私包庇禦史殺人,充軍遼陽。

    後來碰上大赦,死在回鄉的道路上了。

    隆慶初年,朝廷追贈他為左佥都禦史。

     自從大學士毛紀、侍郎何孟春罷官後,以前争議“大禮”的大臣們有的就違心地順從了世宗的意思,文華卻堅持以前的意見不變。

    他無罪被充軍邊疆,當時的官僚士紳對他深感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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