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銮,字仲鳴,他的祖先原來是山東諸城人。
他的曾祖父在北京當過錦衣衛校尉,就把家安在了京師。
翟銮本人考中弘治十八年(1505)進士,改選為庶吉士。
正德初年,當上編修。
劉瑾把翰林們改派各個部曹時,讓翟銮當了刑部主事。
不久又恢複原職,升為侍讀。
嘉靖年間,他幾經遷升,做了禮部右侍郎。
六年(1527)春天,朝廷推舉閣臣,世宗的意思想用張孚敬,而張孚敬不在推舉的名單中,就命令再一次推舉,于是推出了翟銮。
因為宮廷中宦官有很多人稱贊翟銮,世宗于是破格提用他。
楊一清認為翟銮名望太輕,請任用吳一鵬或者羅欽順,世宗不答應,命令讓翟銮以吏部左侍郎兼學士的名義到文淵閣中值勤。
不久賜給他一枚銀章,上刻“清謹學士”四個字。
翟銮剛入閣時,楊一清、謝遷還在輔政,後來孚敬與桂萼也進來了,翟銮對他們都小心侍奉。
孚敬、桂萼都用世宗賜給他們的銀章密封上書評論政事,翟銮卻沒有什麼評論。
世宗質問他,他磕頭認罪說“:陛下英明,我順承您的教導還來不及呢,能有什麼好建議呢?”世宗心裡很喜歡他做的回答。
楊一清、桂萼、孚敬先後都被免除後,翟銮一個人留下來執政兩個月。
後來李時、方獻夫進來,地位都在翟銮上邊,翟銮也沒有什麼不高興。
世宗幾次召李時和他進去問話,一次世宗問他們“:都察院決定抄沒谷大用的家産,合适嗎?”李時和翟銮都是北方人,和宮廷中宦官要好,所以李時說“:這樣判決不合乎法律規定。
”翟銮說“:按照法律規定,判處抄家的罪行隻有三條:謀反、叛逆和奸黨。
判刑如果不合乎法律規定,怎麼取信于天下呢?”世宗說:“大用在武宗時壞亂國事,不正是奸黨?”翟銮就說“:陛下就是老天爺,春天生長萬物,秋天殺死萬物,有什麼不行的呢?”世宗最後還是從重判處了谷大用一案。
翟銮後來因替生母守喪回家去了。
除下喪服很長時間内不被召用。
夏言、顧鼎臣當時在主持政府事務,翟銮和他們商量希望召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