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璁,字秉用,永嘉人。
早年被鄉裡舉送參加考試,七次都不得第。
将到吏部去等候選派,禦史蕭鳴鳳善于占星術,告訴他說“:從此以後三年你就可以中進士,再有三年該會飛黃騰達的。
”張璁于是還鄉。
正德十六年(1521)登黃榜,已經四十七歲了。
世宗剛剛登基時,讨論追崇親生父親興獻王。
廷臣不同意,決議三次上報,三次被否決。
張璁當時在禮部見習政事,于這年七月初一上書說:“孝子的極緻,沒有比尊崇雙親更重要的。
尊崇雙親的極緻,沒有比用整個天下供奉更為上策的了。
陛下繼位做了皇帝,就商量着尊崇已故的生身父而且确立他的名号,迎接親生母親加以贍養,實在是很孝順的。
大臣的決議引用漢朝定陶王、宋朝濮王的故事,說在入繼大統以後就是人家的兒子,不能夠再顧及親生父母。
難道天下有沒有父母的皇帝?《記》說:‘禮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地下冒出來的,是根據人的真實感情制定的。
’漢哀帝、宋英宗原本是定陶王、濮王的兒子,然而漢成帝、宋仁宗都在生前領養他們做後裔,把他們養在皇宮中,他們作為别人家後裔的道理很明白,所以師丹、司馬光的主張在他們的那個時代實行是可以的。
現在我們武宗沒有後代,大臣們按照祖宗的教導,在武宗身後,因為陛下的輩份和排行應當立為皇帝所以才做了皇帝。
武宗的遺诏直接講‘興獻王的大兒子’,并沒有表示讓您過繼的意思。
那麼陛下登基實際上是為了繼承祖宗的王統,與被立為他人後裔養在深宮中的定陶王、濮王的兒子比較是很不一樣的。
議論的大臣說孝廟的恩惠體現在人間,不可讓他絕後。
但是假使陛下親生父還在世,現在繼位做皇帝,恐怕沒有弟弟變作哥哥的後裔的道理。
況且迎接親生母親來贍養,正因為是親生母親,稱為皇叔母,就應當按君臣的禮節見面,恐怕沒有兒子讓母親稱臣的道理吧。
《禮》說‘:長子不能給别人做後裔。
’興獻王隻您這麼一個兒子,為了有利于天下而做别人的後裔,恐怕您自己也不該自絕于父母吧。
所以對于陛下,說是繼承祖宗的王業,因而也不能廢棄尊崇親生父母,這種提法是可以的;說是做了别人的後裔而且要和自己父母割斷親情,那是不行的。
王統與後裔不同,不一定非父死子立不可。
如果必須割斷這邊父子間的親情,确立那邊父子的名稱,然後才說是繼承王統,那麼古代有過稱先皇帝為高伯祖、皇伯考的皇帝,他們都不能稱為正統嗎?我認為今天的禮數,應該是在北京另立陛下生父的廟宇,使陛下能夠光大尊崇雙親的孝道,并且使生母因為兒子顯貴,尊号和生父一緻,那麼謝世的生父不失為父親,生身母親也還是陛下的母親。
”
世宗正為大臣們的決議所阻撓,得到張璁的奏章大為高興,說:“這種觀點擺出來,我們父子之名可得以保全了。
”立即下發給大臣們讨論。
大臣們對此大為詫異,相互起來攻擊他,禮官毛澄等仍堅持原來的意見。
恰好獻王的妃子來到通州,聽說獻王的封号還沒定下來,就止步不肯進京。
世宗聽說,流下了眼淚,想退位回藩王府去。
張璁于是寫《大禮或問》進呈,世宗于是連續批駁禮官的上書。
大臣們迫不得已,共同決定尊稱孝宗為皇考,興獻王為“本生父興獻帝”,張璁也被任命為南京刑部主事,離開北京,追封興獻王的大争論暫且停頓了。
到嘉靖三年(1524)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