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嶽,字汝華,莆田人。
弘治六年(1493)進士。
授官為戶部主事,改任刑部主事。
董天錫和錦衣千戶張福一同判決囚犯,張福坐董天錫上方,鄭嶽說這樣不合體統。
并說“:糾察彈劾并不是鎮守太監的職責,但董讓這樣做了。
太常寺本屬禮部管轄,而崔志端專權獨斷了。
朝廷内外效尤,将更加肆無忌憚。
”因而忤逆聖旨,而被拘囚入獄。
尚書周經、侍郎許進等為他求救,皇上不聽。
杖打贖罪後才複職。
不久進為員外郎。
許進在大同督師,皇親國戚讨厭他的剛正方直,謀議找人代替。
被罷職的總兵官趙日永謀求起用,而京軍屢次出擊但無建樹。
鄭嶽說許進不可代,趙日永不可用,京軍不可出。
朝論認為鄭嶽是對的。
遷湖廣佥事,歸還嚴宗藩侵占的民地。
施州夷民相互仇殺,有司告他們反叛。
鄭嶽整治其頭目,其餘的人都被釋放遣走。
荊、嶽兩地發生饑荒,鄭嶽勸富民捐出糧食,放松河泊禁令。
屬縣有運糧遠方衛所,一般花兩石才能運到一石。
鄭嶽用一石的錢給衛所,而留糧以備救濟,百姓于是獲得救護。
正德年初期,升為廣西副使。
土官岑猛應當調往福建,但他據守在田州不肯前往。
鄭嶽答應為他上奏改在近地為官,岑猛于是請求自己效力。
不久鄭嶽改派廣東。
遷江西按察使,就地調任為左布政使,甯王宸濠強取民田計有億萬,人民建立寨子以求自保。
宸濠想出兵攻擊,鄭嶽堅決認為不可。
正巧提學副使李夢陽與巡按禦史江萬實相互攻擊,鄭嶽奉命去調查處理這件事。
李夢陽捉拿鄭嶽的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