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森,字孔養,懷安人。
父親馬俊,晚年得子,家仆抱他不慎墜地摔死。
馬俊哄騙妻子說“:我的過失啊!”沒有追究仆人的罪過。
過了一年有了馬森。
嘉靖十四年(1535),中進士,授職為戶部主事,曆任太平知府。
民間有兄弟間訴訟的案子,馬森給他們鏡子命令彼此照照,說“:如果兩個人老了,忍心損傷兄弟情份嗎?”都感激得流淚含羞而去。
又升遷江西按察使。
有位進士寵愛别的女人而殺害妻子,撫按想輕判,馬森最終使他伏法。
曆任左布政使,擢升巡撫右副都禦史。
入朝任刑部右侍郎,改派到戶部。
起初,馬森在江西舉薦布政使宋淳。
宋淳後來巡撫南、贛,因貪贓敗績,馬森因過失調任大理卿。
幾度駁辯疑案,與刑部尚書鄭曉、都禦史周延并稱“三平”。
因病歸鄉,重新啟任南京工部右侍郎。
改派到戶部,督察倉場,不久轉任左侍郎。
以右都禦史身分總督漕運,兼任鳳陽巡撫,晉升南京戶部尚書。
隆慶初年,改任北部的官職。
當時,皇帝登基诏書減免了國家一半的田租。
太倉的年收入減少,不能應付開支,而且京、通二倉的儲藏無幾。
馬森查對搜剔,處理十多件事。
又列出錢谷出入的數目,勸谏皇帝節儉。
皇帝親拟诏書責令他安排處置,馬森上奏:“祖宗的舊制度,黃河、淮河以南地區供給京師四百萬銀兩,黃河、淮河以北地區供給邊關八百萬銀兩。
一年的收入,足以供給一年的費用。
後來邊陲戰事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