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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森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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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開支逐漸繁多,一變而有外籍部隊的年度給養,再變而有本地部隊的年度給養。

    起初的費用隻三百五十萬兩,後來漸漸增至六百三十多萬兩。

    屯田的十有七、八受虧損,鹽法也十折四、五,民糧運輸十有二、三被拖欠,全部用補給邊關的年度費用彌補。

    在邊關則兵卒馬騎少于往昔,在太倉則輸入之數不及以往,而且耗費數倍于以前。

    又下诏書減免賦稅,所以今日宣告匮乏,比往年更甚。

    我以前的籌劃,算及锱铢細利,不過是解救燃眉之急,但對國家大體,民衆的元氣,沒有閑暇做進一步考慮。

    而當集思廣益,指令朝廷中大臣各陳己見。

    ”又奏請河東、四川、雲南、福建、廣東、靈州的鹽課事宜。

    诏令都依從了他的請求。

    皇帝曾經任命宦官崔敏撥戶部的六萬銀兩買黃金。

    馬森堅持不贊同,而且聲稱,以往皇帝的诏令都由内閣下發,沒有由司禮徑直傳遞的,此事才休止。

    既而皇帝又下令購置珠寶,馬森也極力争辯,沒有聽從。

    隆慶三年(1569),以母親年邁為由請求回家養老送終。

    皇帝賞賜他乘驿車歸鄉的禮遇,後來幾度舉薦他都不出山。

     馬森任考官時,夏言的女婿出自他的門下,想介紹他見夏言,他辭謝而沒有前往。

    嚴嵩聽說後很喜歡他,馬森也沒有趨附。

    被徐階看重後,引薦錄用。

    居住鄉裡,支持巡撫龐尚鵬施行一條鞭法,鄉裡的人替他修築報功祠。

    萬曆八年(1580)去世。

    追贈太子少保,谥号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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