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字本道,忻州人。
嘉靖三十二年(1553),考取進士。
授職為行人,升任吏科給事中。
敵寇屢次騷擾邊關,邊防大臣大都隐瞞不奏報;稍獲小勝,文官就冒領軍功。
王治請求臨陣斬寇俘敵,按等差記錄将士們的功勳;文官和鎮中主帥不親身參戰搏擊的不做賞賜。
皇帝聽從了建議。
他又升任禮科的左給事中。
隆慶元年(1567),與禦史王好問一道核實内府各監局的年度開支。
宦官崔敏請求終止此事,被給事中張憲臣彈劾。
獲聖旨:“诏書所言,從嘉靖四十一年(1562)開始,聽從王治等人詳細核查。
诏書沒有提及的,予以終止。
”王治等人極力争辯,沒有被同意。
事情辦完了,彈劾宦官趙廷玉、馬尹侵吞國家财物的罪行,诏令司禮監負責查問。
不久他上疏陳述四件事:“一,确定宗廟的禮儀以便隆肅聖上的孝道。
獻皇雖然貴為天子的父親,卻沒有登基做皇帝;雖然親為武宗的叔叔,但曾經尊奉武宗。
現在卻與各祖宗先帝并列,位置安排在武宗右方,考察諸多典制,終究沒有與此和洽的。
我認為獻皇附祭于太廟,未免有僭越之嫌。
如果專門祭祀世廟,就永世不做更改,請求敕令朝廷大臣廣做評議,務必要使此事辦得妥當。
二,謹慎退朝而處的禮儀,以澄清教化之源。
皇帝深居禁宮,左右奸佞之人就會窺伺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