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吾德,字懋修,歸善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的進士。授行人職。隆慶三年(1569),提升為工科給事中。
兩廣多盜賊,将領官吏都以虛假的文告欺騙皇帝。陳吾德條列八件方便且适宜之事,都被批準施行。第二年正月初一,出現日蝕,不久又産生月蝕。陳吾德上奏“:年初日月均蝕,是上天的大災,陛下應當摒棄一切玩物嗜好,以誠實與天感應。”皇帝诏令宦官督察紡織,陳吾德與同官嚴用和誠懇勸谏,皇帝答複知道了。皇帝聽從了宦官崔敏的話,下令購買珍寶,戶部尚書劉體乾、戶科都給事中李巳勸谏,皇帝不聽。陳吾德再同李巳上奏“:我們目睹皇帝的登基诏書,提及罷除采辦,免除加派的賦稅,并稱‘各監局打着缺乏的幌子,行文令進行搜刮,對所司阿谀奉承的人,言官及時評品,從重懲治’,全國人聽說如此,猶如獲得新生般歡欣。等到左右侍從,紛紛請求皇帝買玉市珠,不斷發達傳帖。人們驚駭惶恐,都稱诏書不講信用,無所适從。近來府庫長期虛空,百姓困病,負責财政支出的人早晚擔憂危局。陛下怎麼因玩物嗜好,耗費幾十萬資财呢?崔敏等人獻谄營私,罪行不可饒恕。請求立即進行譴責貶斥,以保全诏書的信用。”皇帝暴怒,将李巳杖擊百下,囚禁在刑部監獄,将陳吾德貶為平民。
神宗繼位,啟用陳吾德在兵科供職。萬曆元年(1573),晉升為右給事中。張居正執掌國政,谏官論事必須先請示他,唯獨陳吾德不去。禮部主事宋儒與兵部主事熊毅樸不和,誣陷毅樸想彈劾張居正,囑托尚書譚綸彈劾宋儒,也将他貶出京城。張居正因為陳吾德不向他陳述,怨恨他。不久,争辯成國公朱希忠被贈封定襄王爵号的事,更加違逆張居正。等到慈甯宮後屋遭災,陳吾德又極力争辯,被調離京城任饒州知府。有盜竊建晶王印章的人,逃到南京被捕獲。張居正的門客指使江都禦史王篆罪責陳吾德的部下失盜,将他貶為馬邑典史。禦史又彈劾他在饒州任職時違背規定進行講學,用府庫的錢購置辦學的公田,于是将他從官籍中除名降為百姓。張居正死後,被推薦擔任思州推官,調任寶慶同知,都以年老沒有赴任。後來死在湖廣佥事的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