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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鳳翔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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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鳳翔,字鳴周,晉江人。

    隆慶二年(1568)的進士及第,授職編修。

    在内書堂任教習,輯錄前代宦官可作告誡借鑒的事,指令他們朗誦研習。

    《世宗實錄》撰成,晉升為修撰。

     萬曆五年(1577),張居正服喪未滿期,強出為官,杖責諸位勸谏者。

    黃鳳翔心中不平,訴之于朝,編纂奏章的時候,收錄全部谏言奏疏。

    張居正兩個兒子參加會試時,請他關照,黃鳳翔嚴辭拒絕了。

    他本當主持南畿的考試,因為王篆想為兒子徇私,他就推辭不去。

    升任南京國子祭酒。

    回鄉探望母親,而後起用為北京國子祭酒。

     當時校刻《十三經注疏》,黃鳳翔奏稱“:近來陛下去掉《貞觀政要》,講誦《禮經》,很好。

    陛下閱讀曾子論孝,稱敬重父母所給的生命,就應當思慮珍惜愛護聖上的身體。

    閱讀《學記》所言,學習之後知道不足,就應當思慮光明聖學。

    考察《月令》,依四季時序行政事,效法自然的剛健不息,就可以知道聖王之治當勤奮上進。

    探究《世子》篇中陳述保傅的教導、幼學的儀禮,就會注意到皇儲應當早點進行教育。

    ”奏疏呈入,答複知道了。

     不久,他晉升為禮部右侍郎。

    洮、河地區傳來警報,他又大膽奏疏:“多事之秋,陛下應當放棄遊賞宴樂,親臨政事,以便真正消除禍患,求得安甯。

    現在最重要的事是用人、理财。

    宋代有大臣說:‘平常沒有敢大膽勸谏的大臣,那麼遇上禍亂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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