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告名隹于仁自己辭職,名隹于仁由此幸免于懲罰。
然而奏章留于宮中的做法由此開始。
萬曆十四年(1586)正月,光宗年滿五歲,而鄭貴妃得寵,生了皇三子常洵,頗有萌生争奪嫡宗的心思。
申時行率領同僚再三請求建立儲宮,皇帝不聽。
朝廷大臣因為貴妃的緣故,大都指責宮闱之事,觸怒了皇帝,被嚴厲訓責。
皇帝曾下诏讓臣下直言政事。
郎官劉複初、李懋桧等人明顯觸犯了貴妃。
申時行奏請皇帝頒布诏書,指令各部曹的建議隻議論本部門職權之内的事務,聽任長官選擇性地呈送,不能直接遞交皇帝。
皇帝甚感高興,衆人大都責怪申時行。
申時行連續奏請建立儲宮。
萬曆十八年(1590),皇帝召見皇長子、皇三子,指令申時行等人到毓德宮觐見。
申時行跪拜祝賀,請求皇帝趕緊決定大計。
皇帝猶豫了很久,頒布诏書稱:“我不喜歡激動、喧擾。
近來諸位大臣的奏章一概被留在宮中,厭惡它們離間我父子。
如果明年朝廷大臣不再輕慢滋擾,定當在後年冊立皇儲,否則就等皇長子十五歲時舉行冊封。
”申時行于是就告誡朝廷大臣不要激發驚擾皇帝。
第二年八月,工部主事張有德奏請準備冊立儀式的禮節制度。
皇帝惱怒,命令延期一年。
而且内閣也呈送了奏疏。
申時行剛好在度假,次輔許國将申時行的姓名列在第一位。
申時行秘密上奏,稱:“我正在度假,起初不知道。
冊立皇儲的事,皇帝的意思已經很明确。
張有德不識大計,希望皇帝親自裁定,不要因為小臣的事而妨礙了大典。
”因此,給事中羅大..彈劾申時行,稱他表面上附和群臣的提議,請求冊立皇儲,而暗地裡延緩此事與内宮交好。
中書黃正賓又論說申時行陷害同官,巧妙地避開首犯的罪責。
兩人都被罷黜官職。
禦史鄒德泳又上奏,申時行極力請求退職。
诏令他乘驿車回鄉。
他回鄉三年,光宗才出宮接受講學,他回鄉十年光宗才被立為皇太子。
萬曆四十年(1614),申時行八十歲,皇帝派遣行人問候。
诏書傳到他家門前他就去世了。
先因為平定雲南嶽鳳,加封少師兼太子太師、中極殿大學士,令贈封他為太師,谥号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