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化,字汝德,臨川人。
嘉靖三十八年(1559)的進士。
授職為衡州推官。
改任鳳陽推官候補升戶科給事中。
隆慶初年,三次調任至刑科給事中。
皇帝任用宦官,旨令多從宮中發出。
舒化稱:“法律是天下的公理,大小罪犯應該全部交付給法司。
不恰當的地方,則由我們疏論、彈劾。
如果全然由敕令直接執行,則或喜或怒之事未必恰當,而法司與我們都形同虛設。
”皇帝下诏肯定了他的說法。
冬天到郊外祭天,他聽到皇帝的咳嗽聲,推斷陰陽相遇次數又增加了,請皇帝效法上天培養藏匿的陽氣,話語很真切、耿直。
有诏書稱災禍又來臨了,是因為部院不處理政事,讓廠衛秘密監察的緣故。
舒化與同僚上奏稱:“廠衛在京城巡察,希望查辦犯法作亂的人、禁锢盜賊。
駕馭百官是天子的權力,而糾察非法的人和事,則是禦史的職責,豈能由廠衛處置?現在指令他們刺探、查訪,必将打開羅織罪名的大門,大展陷害的權術,禍害善良的人們,使人人屏聲靜氣,不敢移步,從何治理。
況且廠衛又不能自己察訪,必然将此事委派給衛卒,陛下不相信大臣,反而相信此類人嗎?”禦史劉思賢等人也極力陳述它的危害。
皇帝都不聽從。
不久,此事最終停止。
校尉背着屍體由北安門出來,兵馬指揮孫承芳看見了,懷疑有奸詐,将他囚禁在監獄進行審訊,供詞牽連太監李陽春。
李陽春驚懼,向皇帝訴說。
稱校尉背的不是死人,出城後才死,孫承芳妄自滋出事端,對校尉施加刑罰。
皇帝相信了他,杖責孫承芳六十下,貶為平民。
舒化請求将李陽春的奏章下達給法司核查,皇帝不接受。
隆慶四年(1570)的熱季審訊,他請求釋放被囚禁的大臣鄭履淳、李芳,等到朝廷會審,又請求釋放李巳,他們都得到寬恕。
當時高拱執政,路楷、楊順因為誣陷并殺害了沈煉而判死罪。
高拱想改變路楷的處境,稱楊順是禍首,楊順處死,路楷可以不處死。
舒化将獄案文件向高拱展示說:“案獄中本來沒有沈煉的姓名。
他的姓名被加入,從路楷開始。
路楷的确是禍首。
”高拱又提議寬恕方士王金等人的罪過,舒化說:“這是先帝的遺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