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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汝華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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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汝華,字茂夫,睢州人。

    萬曆八年(1580)的進士。

    授職為兖州推官。

    被征召為工科給事中,曾經彈劾負責軍務的尚書鄭洛不稱職。

    等到他出京到甘肅巡視邊防事務,鄭洛正巧負責西部邊疆的事務,主張和議兵事。

    李汝華上奏稱鄭洛畏懼敵人、遺留禍患,并且彈劾諸位将領、官吏侵吞軍饷,又奏請将甘肅的閑田全部開墾出來。

    回到朝廷,他擔任了吏科都給事中,在朝多所糾察、揭發。

     不久,他調任太常少卿,升任右佥都禦史巡撫南昌、贛州地區。

    當時稅使四出,朝議征收關隘、渡口的稅銀輸往内府。

    李汝華認為此稅本為軍饷,極力争辯,要求停止此項動議。

    不久,诏令各地的稅務全部由有司負責,将其中的一半交給稅監,送入内府,另一半交給戶部。

    唯獨江西的潘相勒令有司将稅收全部交給自己。

    李汝華極力抨擊潘相違抗聖旨,皇帝最後同意了潘相的提議,并且向各地推廣。

     李汝華在贛任職十四年,很有威望,升任兵部右侍郎,皇帝召見并任命他為戶部左侍郎。

    尚書趙世卿離職,他就掌握了戶部。

    福王要求四萬頃的莊田,皇帝下诏屢屢催促,不能達到定額。

    李汝華多次聯合朝廷大臣進行争辯,皇帝僅僅減少了四分之一。

    等福王到達封地,皇帝下诏允許他自己派使者督促收租,當地的驿站騷動。

    太監閻時到汝州,将兩人杖死。

    李汝華請求遵循祖制轄治有司,将使者全部撤回,皇帝不接受。

    京郊、山東發生饑荒,于是李汝華建議拿出太倉的糧來平抑糧價,并發放銀兩赈濟。

    李汝華還上奏陳述進行救荒的幾個辦法,兩地賴以為生。

    先前,山東發生饑荒,減少了七十萬兩賦稅,此年減免全部的賦稅一百七十多萬兩。

    李汝華認為邊防的糧饷不夠,奏請将全國沒有送入内庫的稅收暫時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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