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衡,字土南,萬安人。
嘉靖十一年(1532)的進士。
曆任尤溪、婺源知縣,有治績聲譽。
調任刑部主事,曆任郎中。
外調擔任福建提學副使,升至山東布政使。
嘉靖三十九年升職為右副都禦史,轄治山東。
他上奏說:“近來遼東饑荒,暫時放松登、萊地區的商禁,轉運粟去接濟他們。
狡猾的商人就偷偷運載其他商品,往來販賣,并開拓青州以西的道路。
逃命至海島的人,與他們暗中勾結,應當禁止此事。
”皇帝聽從了建議,召見他擔任工部右侍郎。
嘉靖四十四年(1565)他升任南京刑部尚書。
當年秋天,黃河在沛縣飛雲橋決堤,向東注入昭陽湖,漕運的河道淤塞了一百多裡。
朱衡被改任工部尚書兼右副都禦史,總管治河運漕糧。
朱衡騎快馬趕往決口處,舊渠已經成為陸地。
但以前的禦史盛應期所開鑿的新河,從南陽以南向東至夏村,再向東南至留城,舊址尚在。
當地地勢高,黃河決口瀉至昭陽湖,不能再向東流,可以貫通漕運水道,于是決定開挖新河道,在呂孟湖築堤以防潰決。
河道都禦史潘季馴認為疏浚舊渠方便些,意見與朱衡不合。
朱衡更加堅持自己的意見,引導鲇魚、薛沙等河流的水至新渠,修築馬家橋堤以便遏制飛雲橋的決口,親自監督施工。
彈劾并罷免了曹濮的副使柴涞,對不出力的官吏、兵卒從重懲治,于是議論紛紛。
第二年,給事中鄭欽彈劾朱衡為貪功而虐待百姓,诏令給事中何起鳴前往核查,工程臨近竣工。
等到秋天,黃河在馬家橋決堤,議論的人紛紛說不能成功,何起鳴起初贊同朱衡的意見,現在也改變了觀點,與給事中王元春、禦史黃襄接連上奏請求罷免朱衡。
遇上新河修成,議論才平息。
新河長一百九十四裡。
漕運的船隻由境山入河,航行至南陽。
不久,潘季馴因父母喪事而離去,诏令朱衡兼管他的事務。
隆慶元年(1567)他被加封為太子少保。
山間的水驟然溢出,使新河決堤,損壞數百艘漕運的船隻。
給事中吳時來說:“新河接納東昌、兖州以南的費、峄、鄒、滕等河水。
用一道堤防捍衛數條河流,豈能不決堤。
應該分流以減小水勢。
”朱衡就開挖了四條支流,将河水引入赤山湖。
第二年秋天,他被召回工部。
第三年,朱衡上奏說:“死去的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