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萬春威脅李材更改軍中不便十二事,命令他上疏将罪行歸于副使丁惟甯、知府沈钅夫等,李材隐忍聽從了他。
丁惟甯責罵數落米萬春,米萬春想殺丁惟甯,丁惟甯逃走。
李材于是再一次彈劾丁惟甯激起事變。
皇上下诏問沈钅夫等人的罪,将丁惟甯降職三等,李材回到原籍等候調查,時間是萬曆十五年(1587)十一月。
禦史楊紹程調查認為米萬春是罪魁禍首,應該治罪。
大學士申時行暗中庇護他,以緻朝廷沒有問罪,頃刻調任到天津去了。
而李材又因雲南的事被攻擊,于是被加重谪貶。
起初,皇上有旨勘驗征讨緬甸的功績,巡按禦史蘇贊阝說斬首沒有超過一千,攻破城池,開拓疆土都沒有證實,猛密這塊地方還被緬甸占據,李材、劉天俸等誇大功績,副使陳嚴之和他相附和,應該一同治罪。
皇帝大怒,剝奪劉世曾官職,停發沐昌祚俸祿一年,李材、陳嚴之、劉天俸都逮捕下獄。
刑部尚書李世達、左都禦史吳時來、大理少卿李棟等,認為李材、劉天俸當罰流放,陳嚴之當降級。
皇帝不高興,停發郎中、禦史、寺正諸臣的俸祿,典诏獄李登雲等也被解去官職。
于是準備将他們改為戍邊。
後特下旨援引紅牌說謊的例子,定罪李材、劉天俸斬首,陳嚴之除掉官籍。
大學士申時行等數次為他們說情,給事中唐堯欽等也說:“李材以夷攻夷,功績不可埋沒。
奏報偶爾有虛誇,就定為死罪,假使全是假的沒有實在的東西,掩飾罪過,誇為功績,又定什麼罪呢?假設不幸丢失城池,全軍沒有返回,又定什麼罪呢?”皇帝均不聽。
被關押五年,救援他們的奏疏有五十多封。
不久,劉天俸因為善于使用火器,皇上下令令他立功贖罪,申時行等再一次為李材申辯,皇帝置之不理。
沒有多久,孟養使者進貢,一一說起緬甸人侵略,明朝救援,擊破敵人的情狀。
聽說帶兵的人在獄中,使者都痛哭流涕,楚雄的士民閻世祥等也相繼到官府為李材等伸冤。
皇帝這才稍稍改變了一下态度,命令再做調查。
調查的結果報了上來,李材的罪過掩埋不了他的功績。
大學士王錫爵等又上疏替他講話。
皇上故意推遲放人,到萬曆二十一年(1593)四月,才命令他戍守鎮海衛。
李材所到之處,就聚衆講學,學者們稱他為見羅先生。
他在獄中時,向他求學的人絡繹不絕。
到了戍所,學生更多。
許孚遠正巡撫福建,每天與其交往,李材因此忘了羁旅之苦。
很久之後,他遇赦還鄉,死時年七十九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