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鴻谟,字文甫,山東益都人。隆慶五年(1571)中進士,授官吉安推官。在諸生中賞識鄒元标,待他很優厚,提為南京禦史。鄒元标和吳中行被治罪,朱鴻谟上疏救援,言語觸怒張居正,被貶為平民。
朱鴻谟回到家鄉,閉門講學,不入城市。張居正死後,以原官起用,出使江西。上奏減免因水災造成減産的賦稅,請求減去饒州磁器,奏章沒有被上報給皇帝。又上疏推薦因谏議被削去官職的人,違背了聖旨,被停發俸祿。提拔為光祿少卿。由大理寺少卿升為右佥都禦史、操江提督。後又改為巡撫應天、蘇州十府。征引二位先皇帝節儉的美德,請求裁減上供的紡織品,報告給皇帝。蘇州一帶徭役不均,命令以占有的田地為标準,不足百畝的不服徭役,縣裡予以登記,定出差别、等級。纨绔子弟橫行鄉裡,無賴之徒與他們為非作歹,遠近謠傳他們将圖謀不軌,朱鴻谟将他們一網打盡,上疏報告皇帝有叛亂。朝廷議論要出動部隊,兵部主事伍袁萃極力勸說尚書石星,命令再做勘察,于是調解。朱鴻谟不久提為刑部右侍郎,死于任上。不能下葬,同僚湊錢才辦理喪事。贈為刑部尚書,谥号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