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梅之煥傳

首頁
梅之煥,字彬父,湖廣麻城人,是侍郎梅國桢的侄子。

    十四歲時成為生員。

    禦史到部中檢閱武備,梅之煥騎着馬沖進教場。

    禦史發火了,命令他跟材官比試射箭。

    梅之煥九發九中,長揖上馬揚長而去。

     萬曆三十二年(1604)考中進士,改任庶吉士。

    七年之後,授職吏科給事中。

    東廠太監李浚陷害拷打商人,梅之煥彈劾他的罪行。

    不久上疏說:“當今國家,百姓貧窮,國庫匮乏,強盜橫行,軍隊疲軟。

    言官不談論國家大事,卻做派系之争,官員們放棄本職工作,發表一些空洞的言論。

    國家的事情全部被虛假的文辭所束縛了。

    有人試圖進行一些改革,不是說他多事,就是格外苛求他。

    改革沒有成功而诽謗卻随之而來,正義得不到伸張而仇人卻結了一大堆。

    豪傑灰心,庸人得勢,國家的事情沒有辦法做下去了。

    請求陛下嚴格考察,要求做到實事求是,疏通言路來加強組織紀律,區别褒貶來愛惜人才,隻有這樣國家才可能有希望。

    ”當時朝中大臣拉幫結派勾心鬥角,梅之煥潔身自好,曾經說:“依附小人的一定是小人,依附君子的未必是君子。

    附在馬身上的蒼蠅,即使走了千裡路也還是蒼蠅。

    ”當時有人追究原宰相張居正,梅之煥說:“假使今天有人像張居正那樣考核名實,整頓綱紀,那些诽謗陷害别人的無恥小人還敢如此猖狂嗎?”他就是像這樣主持公道不附會别人的。

    派出任廣東副使,當地有豪強把烈女投入河中殺死了,梅之煥捕殺了他,老百姓都敬佩他的英明。

    海盜袁進搶劫潮州,梅之煥控制了海上通道,招撫遣散他的同夥,最後降服了袁進。

    後改派為山東學政。

     天啟元年(1621),梅之煥以通政參議召回,任命為太常少卿,提拔右佥都禦史,巡撫南昌、贛州。

    恰巧趕上父母去世,回家隐居。

    正在這個時候,魏忠賢、客氏擾亂朝政,應山楊漣首先揭發魏忠賢的邪惡。

    魏忠賢恨死了他,将楊漣打死了。

    自此之後更加有恃無恐地趕殺好人,對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