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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麟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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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麟征,字聖生,海鹽人。

    天啟二年(1622)進士。

    初任建昌府推官,曾捉拿過狡猾的土豪,緝捕大盜,政治才幹逐漸出了名。

    後來為父親守喪回家去了。

    除喪服後補興化府推官,為政廉潔、公正,僚屬沒人敢因為私事來求他。

     崇祯五年(1632),麟征升為吏科給事中,他上書請停止派出宦官,說“:古時候使用内臣都召來禍亂,現在卻任用内臣來謀求太平。

    君主跟臣下就像父親跟兒子一樣,沒有人肯相信仆人,不相信兒子,還想把家治好。

    ”又說:“安民的根本在于守令。

    郡守廉潔,縣令就不敢貪贓。

    郡守仁慈,縣令就不敢酷虐。

    郡守精明,縣令就不敢含糊。

    應該仿照宣宗任用況鐘的舊例,認真加以選擇,委任後就以禮派送,用玺書加強他的職權,讓他便宜行事,并長久任職。

    有關民生疾苦、吏治好壞方面的情況,讓他們直接講給天子。

    ”當時朝廷沒能這樣實行。

    麟征在谏議官員中間,正直敢言的名氣很響。

    不久他請假回家安葬父親,離開朝廷以後,又給言官們送了一份公開告示說“:自從言官越來越被朝廷輕視以後,朝堂上人們往往把大家的話反過來采用。

    壞人瞧中了皇上這一點,就明白地對君父講,把别人都看作朋黨,自稱受到了孤立,就這樣他們對下敢對抗公衆輿論,對上卻能從皇上那裡撈到權力。

    各位先生應當去掉沾沾自喜的心理,不要落在壞人的圈套中,讓清流人物的災難發生在這個主上英明的時代。

    ” 過了好久,麟征回到朝中,上書彈劾吏部尚書田唯嘉貪贓受賄,唯嘉被罷免掉了。

    麟征又被任命為刑科給事中,中間為繼母守喪回家去了。

    除服以後,他起複為吏科都給事中。

    當時賄賂公行,吏部選官所規定的資格都作廢了。

    麟征上書說“:用年限來平均任官固然是铨選的弊端,但不這樣就沒辦法來對待中等人才。

    現在百官升轉如流,不按照資格來,乖巧的人可以馬上飛黃騰達,笨拙的人也想後來居上,打開了官員們奔走鑽營的門路,很不利于軍國大事。

    ”莊烈帝深以為然。

     十七年(1644)春,麟征被推舉當了太常少卿。

    不久,賊兵逼近京師,麟征奉命前往守護西直門。

    西直門正對着賊兵的要沖,賊兵假扮成勤王部隊要求進城,宦官想放他們進來,麟征不同意。

    他用泥土、石頭把西直門塞得堅固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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