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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孚遠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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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孚遠擒斬首領,平定禍亂。

    給事中耿随龍、禦史甘士價等彈劾孚遠,皇帝并不問罪。

    福建寺廟田地甚多,孚遠将其十分之六沒收入官有。

    又募民開墾海地八萬三千畝,築城建營房,屯兵防守,并請将此法推行到南日、澎湖及浙中之陳錢、金塘、玉環、南麂諸島,均得到朝廷的批準。

    在福建三年,後調任南京大理寺卿,随即升兵部右侍郎,改左侍郎,又調任北京兵部左侍郎。

    行至中途被彈劾。

    他多次上書請求辭職返鄉,最後才允準。

    在家數年而逝,贈南京工部尚書,後谥恭簡。

     孚遠深信良知之說,而厭惡把良知之學引入佛學。

    任建昌知府時,與該府人羅汝芳所講之學不合。

    在南京做官時,與汝芳門人禮部侍郎楊起元、尚寶司卿周汝登,一同主持講座。

    汝登以性無善無惡為基本思想,孚遠做《九谛》來進行辯駁,文中說:“文成公的宗旨原與聖人之徒無異,認為性無有不善,故知無有不良,良知即存在于未表現出來之前,其主論至為明白清楚。

    所謂‘無善無惡心之體’一語,是指良知未顯現出來時寂靜存在而言,止表明為一“靜”字,與下面三句話連讀才沒有問題。

    如今說以心意知物,皆無善惡可言,這不是對文成學術思想的真正繼承。

    ”彼此争辯,意見更加不合。

    孚遠在巡撫福建時,又與巡按禦史陳子貞的意見不合,子貞督學南京時,暗示同僚收集材料彈劾孚遠。

    随從孚遠求學者有馮從吾、劉宗周、丁元薦,皆為當時名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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