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夢陽,字獻吉,慶陽人。出生時其母夢日落懷中,因名夢陽。弘治六年(1493)在陝西鄉試中第一,第二年中進士,授戶部主事。後調任戶部郎中,因得罪權勢被下獄,後終釋放。
弘治十八年(1505),應诏上書五千餘言,極論政治之得失,最後指出“:壽甯侯張鶴齡招徕無賴,圖利害民,其勢之嚣張如添翼之虎。”鶴齡深恨,摘出夢陽疏中“陛下厚張氏一語”,誣告夢陽是在諷刺母後,其罪當斬。母後金夫人哭訴于皇帝。孝宗不得不令錦衣衛将夢陽逮捕下獄,雖不久就釋放,但奪其俸祿。左右知孝宗袒護夢陽,建議對他不加重罪,隻施以杖刑,以洩金夫人之憤,皇帝也不準,對尚書劉大夏說:“你們是想借杖刑把夢陽打死,難道我甯願殺一直言大臣來取得左右的歡心嗎?”後來有一天,夢陽在途中遇到張鶴齡,辱罵他,用馬鞭打掉了他兩顆牙齒,而張鶴齡不敢與他計較。孝宗崩,武宗即位,宦官劉瑾等“八虎”專權,橫行無忌,尚書韓文與同僚無力對付,隻是相對哭泣。李夢陽為他們出謀劃策以除掉“八虎”,事被洩露,劉瑾假傳聖旨,貶夢陽為山西布政司經曆。不久又将他逮捕入獄,意欲除掉,因康海說服了劉瑾,才得幸免。
劉瑾罪發被誅,又起用夢陽為江西提學副使。參政吳廷舉與夢陽不和,上疏彈劾他侵奪官權,武宗诏遣大理寺卿燕忠去審理此案,将夢陽拘留于廣信獄中。諸生萬餘為夢陽申冤,官府拒不受理,又有人彈劾夢陽欺壓同僚,挾制上司。于是夢陽帶着原來官銜歸家閑居。
李夢陽還歸故裡後,更加放縱不羁,不肯居于人下,修建林園,宴請賓客,打獵于繁台、晉丘之間,自号“空同子”,名聲遠揚海内。甯王宸濠謀反伏誅,禦史周宣上章指李夢陽為宸濠同黨,被捕下獄,幸大學士楊廷和、尚書林俊等力救,但确曾為宸濠做過《陽春書院記》一文,被革除官職,不久去世。
夢陽才氣宏偉,以複古自命。講文章則必以秦漢為模範,論詩歌則必以盛唐為準則,不如此不算正道。他與同時的何景明、徐祯卿、邊貢、朱應登、顧王..、陳沂、鄭善文、康海、王九思合稱為“十才子”,又與何景明、徐祯卿、邊貢、康海、王九思、王廷相共稱為“七才子”。這些人藐視一切,以夢陽為最。吳人黃省曾、越人周祚都千裡緻信,表示願為弟子。嘉靖年間,李攀龍、王世貞等,再奉他為宗師。天下詩文推李、何、王、李四大家,争相效法。但後來有人譏笑李夢陽的詩文是模拟剽竊,看起來似司馬遷之文,杜少陵之詩,但失去了他們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