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允明,字希哲,長洲人。弘治五年鄉試中舉,但總是不中進士。授廣東興甯知縣。他在該縣捕殺盜魁三十餘人,全縣安甯無事。不久,調應天府通判,因病辭謝,嘉靖五年(1526)逝世。
允明生來手上多生一指,故自号“枝山”,又号“枝生指”。五歲能寫一尺大的字,九歲能做詩。長大博覽群書,文章有奇氣,能在筵席上秉筆疾書,文思若泉湧一般。尤工于書法,名揚海内。好酒色遊樂,善創作新曲,向他求文和書法者接踵而來,而多需買通歌妓才能得到。他讨厭禮法,也不事生産,有些收入便拿去請客豪飲,直到把錢花光為止,或者分給别人,自己一錢不留。晚年更加貧困,每出去,向他追賬的相随于後,而允明則更加沾沾自喜。他著有詩文集六十卷,另有雜著百餘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