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郝敬傳

首頁
郝敬,字仲輿,與李維桢同鄉,也是京山人。父郝承健,曾做過肅甯知縣。敬年幼就有神童之稱,為人放縱不羁,曾因殺人而坐過牢獄。李維桢與他父親是摯友,救他出獄,聘于家中教館。從這時起,他才專心專意地讀書。萬曆十七年(1589)中進士,曆任缙雲、永嘉兩縣知縣,均有政績,為人們稱贊。朝廷征他為禮科給事中,他卻請假回家去侍奉雙親,許久以後才起任為戶科給事中。

    山東稅監陳增,貪橫無忌,為益都知縣吳宗堯彈劾。但皇帝并未懲戒陳增。郝敬上書說:“開礦不停止,則陛下明令的聖旨不過是愚弄臣民的一紙空文。請先停止開礦,然後以宗堯所奏,令撫按勘察核實,懲處陳增不法之罪。”皇帝未采納他的意見。不久,山東巡撫尹應元也上書嚴厲彈劾陳增的罪行。皇帝大怒,斥責應元,将宗堯削官為民。郝敬再次上書說“:陛下對陳增一事的處理,甚失人心。”皇帝又怒,取消郝敬一年的俸祿。朝廷遣宦官高肕到京口征稅,遣暨祿到儀真征稅,郝敬又極力谏止。過去宗堯彈劾陳增,陳增懷恨于心,誣告宗堯有貪污行為,株連到青州一府官吏,還涉及商民吳時奉等,請求沒收他們的财産,神宗立即批準。郝敬又竭力斥責陳增,要求盡快取消陳增的請求。這意見還是未被采納。後郝敬因事而貶為江陰知縣。郝敬認為,貪污之風不制止,群衆的輿論是不會放過的。他見朝廷不能聽取意見,便上書彈劾自己,辭官歸家,閉門著書立說。崇祯十二年(1639)逝世。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章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