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張春傳

首頁
張春,字泰宇,同州人。

    萬曆二十八年(1600)鄉試中舉,曾任刑部主事。

    他很注意德行修養,善談兵法。

    天啟二年(1622),遼東遼西盡為清軍占領,朝廷急需守邊将才,升張春為山東佥事,兼永平、燕建二路兵備道。

    這時大軍屯駐山海關,永平為來往要道,兵馬絡繹不絕,關外難民也雲集于此。

    春運籌有方,事情辦得合理,又不擾害百姓。

    曆任副使、參政,最後又回到原來官職。

    天啟七年,哈剌慎部酋長汪燒餅,率兵窺探桃林口,春督率守将生擒三人。

    燒餅到關前道歉,願受懲罰,還表示誓死不敢反叛朝廷。

     崇祯元年(1628),改任關内道兵備。

    兵部尚書王在晉聽信流言,說春好殺人,一天斬首十二人。

    春上書申辯,關内百姓為他訴冤。

    在晉又彈劾他與太監有勾結,克扣軍饷,将他革職,交司法衙門懲辦。

    督師袁崇煥認為張春廉潔,不同意懲辦。

    禦史李炳認為,春平時疾惡如仇,故為人所中傷。

    是不是有濫殺行為,一調查便會明白,用不着提審。

    皇帝不同意。

    第二年司法衙門報告說,彈劾張春的罪狀,均查無實據,于是将他釋放。

     崇祯三年(1630)正月,永平失守,起任春為永平兵備。

    春奏稱“:永平統轄五縣一州,今郡城及灤州、遷安都失守,昌黎、樂亭、撫甯又為關内道所管轄,臣沒有立足之地,應當駐于何城?臣有兵備之名,而實際上無一兵一卒,赤手空拳,深入虎穴,怎能有濟于事。

    求在赴援大将中,令一人與臣同事,臣招舊日義勇,率領他們為朝廷效力。

    臣已決心與永平共存亡,不敢有絲毫回避。

    但必須求得實際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