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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繼孟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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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繼孟,字伯功,陝西扶風人。

    萬曆末年進士,授濰縣知縣。

    天啟三年(1623)升為南京禦史,未出京師,奏陳籌邊防六事,奏疏最後說,他之所以被任為南京禦史,是因為現在是錢神當道,公道無權,應嚴禁饋贈賄賂。

    帝令他指出具體事實,繼孟說隻是傳聞。

    帝大加譴責。

    左都禦史趙南星奏稱“:今天下重進士而輕舉貢,重京官而輕外官,重北京之科道官而輕南京之科道官。

    請朝廷依據繼孟的建議,權衡偏重之利弊。

    令吏部極力改變這種錯誤傾向,對于用人不無好處。

    ”一些忌妒繼孟的人,都說他是東林黨人。

    其後不久,繼孟因不建魏忠賢生祠,被斥為邪黨,削奪其官職。

     崇祯二年(1629),又啟用繼孟,官複原職。

    他上書道: “近見宰相王永光之《人言踵至》一疏,句句謬誤。

    其中說:‘惠世楊等借題當議。

    ’所謂借者,本無其事而假借名義的意思。

    世楊與楊漣、左光鬥同事同心,但未同死。

    今楊、左已有定論,而世楊之事是後來才揭發昭告天下的,哪有什麼假借名義之事。

    其謬誤一也。

     “又說:‘高捷、史翲告發奸人,已經證實,應特别優先任用。

    ’捷、翲之彈劾劉鴻訓,是為楊維垣等報私仇而已。

    鴻訓輔政,斥閹黨楊維垣,僅此一事已大快人心。

    其後是因受賄而獲罪,并非為捷、翲所劾。

    今指袒護奸黨為告發奸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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