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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英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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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英,是宣宗朝的司禮太監,因受宣宗寵信而得以弄權。宣德七年(1432),宣宗賜給金英和範弘免死诏,诏書中極盡褒美之辭。

    英宗即位後,金英和興安并受寵愛,地位很高。到王振專權時,金英不敢與他抗衡。正統十四年(1449)夏鬧幹旱,皇上命金英審理刑部、都察院的囚犯,築壇在大理寺。金英打着黃傘在中間就座,尚書以下官員在他左右列坐。此後每六年就審案一次,每次都仿這次的制度。這年秋,英宗北狩(被俘),朝廷内外大震。成阝王派金英、興安等人召廷臣來商議對策。侍讀徐王呈提議南遷,興安大聲呵斥他,命人扶他出去,并大聲說道:“敢說遷都的斬首!”随後他便入宮禀告太後,勸成阝王任用于謙治理戰守事宜。有人說呵斥徐王呈的是金英。

    也先入侵,到了德勝門外,景帝敕令興安和李永昌同于謙、石亨一起總理軍務。李永昌也是司禮監近侍宦官。景泰元年(1450)十一月金英犯貪污罪,被投進監獄,判了死刑。皇上命将他禁锢,景帝一朝他被廢而不用,唯獨信任興安。

    也先派使者來議和,請求朝廷迎回上皇,廷臣意見是派使者酬答。皇上不高興,令興安出去見廷臣,興安大聲對群臣說“:諸公想派使者酬答,但誰能擔任?誰能做文天祥、富弼?”他說得聲色俱厲。尚書王直當面駁斥他,興安啞口無言。後來派都給事中李萛出使時,敕書中沒有提到迎接上皇之事。李萛很吃驚,跑去告訴内閣,遇到興安,興安又罵他說:“你隻管奉黃紙诏書行事,其他的不用管。”後來更換太子時,人們便懷疑興安參預了策劃。

    興安有廉潔的品德,并知道于謙有賢才,極力保護他。有人說皇上對于謙信任得太過分,興安說:“像于公這樣為國分憂的,哪兒還有第二人?”

    英宗複辟後,盡将景帝所信任的太監王誠、舒良、張永、王勤等人肢解,說他們與黃耉捏造邪議,更換太子,并與于謙、王文圖謀擁立在外的藩王。于是給事中、禦史都說興安與王誠、舒良是同黨,應當同罪。皇上寬宥了他,但将他革職。當時宦官被誅殺的很多,僅有興安幸免。

    興安笃信佛教,臨死前遺命将骨頭舂成灰,以供奉浮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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