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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琮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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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琮,大興人。孝宗時任南京守備。沿江的蘆場,原來隸屬于三廠。成化初年,江浦縣的田地大多沉入江中,而臨江生出六個沙洲,百姓請前往耕種,以彌補沉沒江中的田地數額。沙洲靠近蘆場,而瓦屑壩的廢地和石城門外的湖地,也不隸屬于三廠。太監黃賜任守備時,接受奸民的奉獻,将這些地方都指為蘆場,盡收其利。百姓已經失業,而前年所定的租稅仍然向百姓征收。孝宗即位後,縣裡百姓相繼向朝廷投訴,皇上将此事交給南京禦史姜绾等人調查。

    弘治二年(1489),姜绾等人彈劾蔣琮與百姓争利,并且使用揭帖違抗聖旨。蔣琮上書對姜绾的奏疏進行辯駁,并涉及到禦史劉恺、方嶽等人以及南京各部門的違法之事。給事中韓重借星變請求斥退蔣琮和太監郭镛等人,以消弭上天的憤怒,但不見回報。而太監陳祖生又上奏戶部主事盧錦、給事中方向私自耕種後湖的田地。後湖這個地方,洪武時期在湖中設置黃冊庫,令主事、給事中各一人守護,百官不得進去。後來歲久湖塞,盧錦、方向便在湖灘稍伐掉些蘆葦,種上蔬菜,供給公用,所以才被陳祖生所奏。這事下到南京法司。正好郭镛奉使出使兩廣,經過南京,便前往觀賞。禦史孫..等人便彈劾郭镛擅自遊覽禁地。郭镛大怒,回來向皇上申訴,說府尹楊守随勘查盧錦、方向的事情失實,禦史不彈劾,卻唯獨繩治宦官。皇上于是派遣大臣何穆、太理寺少卿楊谧再去勘查後湖田之事,并審查姜绾、蔣琮上奏互相攻擊的事。

    第二年,何穆等人的奏章上呈後,皇上将盧錦革職,楊守随、方向以下的官員被降職。又勘查出蔣琮不當接受奉獻的田地,以及私下囑托勘查官員,他所攻擊的事也都不真實,而姜绾等人對蔣琮的彈劾也多不符合事實,都應将他們逮捕法辦。诏令逮捕姜绾等人。禦史伊宏、給事中陳王..等人都說不宜因為一個宦官而将十名禦史投進監獄,皇上不聽。姜绾等人被降級調任外官,而蔣琮得以寬宥不問。當時劉吉竊權,一向厭惡南京的禦史彈劾自己,所以造了這場案件。尚書王恕、李敏,給事中趙..,禦史張賓先後說蔣琮和姜绾同罪而異罰,有失公平,皇上也不采納。蔣琮因此更加毫無顧忌。後來,廣洋衛指揮使石文通上奏蔣琮奢侈殺人,挖掘聚寶山傷了皇陵的氣脈,以及毆打殺害商人等罪。蔣琮竟得免死,發往孝陵充淨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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