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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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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是穆宗朝内官監的太監。穆宗剛即位時,李芳以能夠主持正理獲得皇上信任。當初,在世宗時期,工匠徐杲由營造人員直接升任工部尚書,負責維修蘆溝橋,侵吞錢财以萬計。他的屬下冒任太仆寺少卿、苑馬卿以下官職的有上百個。隆慶元年(1567)二月,李芳彈劾他。當時徐杲已被撤職,于是将他投進監獄,遣去戍邊,并将所有冒任的官員全部裁汰。他還上奏革除上林苑監增設的皂隸,減少光祿寺每年增加的糧米食鹽,以及工部所需的建築材料,為此他深為同類所忌恨。而那時候,司禮監的閹官滕祥、孟沖、陳洪正受到皇上寵愛,争相搞一些奇技淫巧的東西來取悅皇上,制作鳌山燈,引導皇上做長夜之飲。李芳懇切勸谏,皇上不高興。滕祥等人又挑撥是非,陷害李芳,皇上于是大怒,勒令李芳閑住。二年十一月又将李芳杖打八十下,監禁在刑部等候處理。尚書毛恺等人說:“李芳的罪狀還不清楚,臣等不知該判什麼罪。”皇上說“:李芳對朕無禮,禁锢他。”

    李芳被禁锢後,滕祥等人更加驕橫,前司禮監黃錦已被革掉蔭封,滕祥擅自重新給他。工部尚書雷禮彈劾滕祥,說滕祥在“傳造采辦器物和修補神壇宗廟的樂器時,多擅自加額征收,浪費達數萬之多。工廠存留的大木,他任意裁截。臣雷禮無力與他抗争,乞請盡早将臣罷免。”皇上不給滕祥加罪,反而令雷禮退休。孟沖傳聖旨将海戶王印投進鎮撫司監獄,判他戍邊,法司竟不能幹預。他收取肅藩輔國将軍朱缙火貴的賄賂,使朱缙火貴得越制襲封為肅王。陳洪尤其貪婪,内閣大臣中也有的是通過他而得以進用的。三人所浪費的國庫錢财無數。皇上到太廟祭祀,三人都戴着進賢冠、穿着祭服相從,所得封賞和褒獎與六卿相同。彈劾他們的廷臣多受到迫害,太常寺少卿周怡被調補外官,給事中石星、李已、陳吾德,禦史詹仰庇、尚寶丞鄭履淳,都被廷杖并撤職。三人各庇蔭錦衣官達二十人,而李芳長期被關在獄中。四年(1570年)四月,刑科給事中舒化等人說熱審已經到期,請求寬宥李芳。李芳這才獲得釋放,被發往南京充淨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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