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共同推舉侬文舉掌管同知事務。
侬文舉也屢次立有戰功。
萬曆七年(1579),授予侬文舉同知職位。
侬文舉的兒子侬應祖在跟随官軍征讨三鄉的過程中,親自抓獲賊人首領,皇帝下诏賞賜給他白銀一百兩。
播州之役,朝廷從侬文舉處征調軍隊三千人去征讨尋甸的叛目,父子倆都立有功勞,朝廷賜與他們四品官服。
侬氏自從侬文舉依靠四門舍目的推舉和擁戴得以授受官職以來,後來侬氏的後人承襲或替代官職都必須依靠四門舍目。
土官的政策出自四門舍目,而租稅僅取十分之一。
此地道路險峻多瘴氣,知府又不到該地來,官印全由臨安指揮一個人掌管。
指揮一出去,官印就封存在一個室内,一進去取印,則必有瘟疫死亡的事情發生。
萬曆末年,知府廖铉到臨安躲避瘴氣,将官印交付給同知侬仕英的兒子侬添壽。
侬添壽死後,他的家奴将知府印和經曆司印竊取後逃走,不久這些印信全歸還到侬添壽的族叔侬仁祥的手上。
這時侬仕英的親弟弟侬仕獬按慣例可以承襲其兄長的官職,于是侬仕獬去侬仕祥處索讨官印。
侬仕祥不給,将侬氏家族的領地獻給泗城土官岑接,并與岑接聯姻構兵消滅了侬仕獬一家。
等到侬仕祥死後,他的兒子侬琳将知府印送給岑接,而經曆司印則被侬琳的弟弟侬瓊所占有。
巡撫王懋中調遣軍隊前去問罪,侬瓊害怕,将經曆司印交還給通判周憲,而岑接也将知府印拿出來獻給官府。
此時軍隊剛到達廣南境界,聽到官印已經回歸的消息後王懋中便急忙将軍隊調遣回去。
朝廷大臣讨論後認為應治廖铉擅離職守和守巡失撫之罪,而侬瓊、岑接已經表示服罪,就不再追究了。
皇帝下诏認為這意見可行。
不久,侬紹湯兄弟倆為争奪官位的繼承權,各糾集交趾的軍隊和戰象将該地焚燒搶劫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