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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土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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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是南诏三十七部之一。

    宋朝淳熙年間,大理的段氏讓阿曆擔任羅武部的部長。

    阿曆的部長職務傳了三代到矣格時,正好是元朝元世祖當政,矣格被封為北部土官總管。

    元朝至元七年,此地改為武定路,設置了南甸縣。

     洪武十四年(1381),官軍進入雲南,武定的女土官商勝首先歸附朝廷。

    十五年武定路被改為武定軍民府,讓商勝掌管該府事務。

    十六年,商勝派人前來京城朝貢,向皇帝獻貢馬。

    皇帝下诏給商勝頒賜诰命和朝服,賞賜給她錦币、錢鈔。

    十七年任命和曲土官豆派為知州。

    二十一年朝廷從國庫中拿出金帛,派人到武定、德昌、會川等地購買馬三千匹。

    宣德元年(1426),元謀縣已故土知縣吾忠的兒子吾政前來京城朝觐。

     正德二年(1507)四月,武定地區下雨降冰雹,溪水暴漲,沖決了堤壩毀壞了農田,天又降霜凍死了麥子。

    七月,朝廷将武定所屬的南甸縣改為隸屬于和曲州,石舊縣改為隸屬于祿勸州。

    三年,土知府鳳英因跟随官軍從征有功,進官秩為右參政,仍讓他掌管知府事務。

    他請求朝廷給他賞賜金腰帶,禮部讨論認為不行。

    而皇帝認為鳳英有功勞,可以給。

    第二年,鳳英向皇帝進獻貢馬以感謝皇帝的恩典,皇帝又按慣例給他賞賜。

     嘉靖七年(1528),土舍鳳朝文叛亂,殺死了同知以下的官吏,搶劫走了州府的官印,帶兵與尋甸的賊人安铨一起侵犯雲南府。

    撫按大臣将此事報告朝廷。

    此時正好安铨之亂還未平息,鳳朝文又起來作亂,于是雲南大受騷擾。

    皇帝下诏任命右都禦史伍文定為兵部尚書,領導監督雲南、貴州、四川、湖廣的軍務,調撥四鎮的土兵和漢兵讨伐賊人。

    五月,黔國公沐紹勳上疏說“:我奉命與巡撫官等人調撥官軍,分路向叛賊進剿、招撫。

    叛賊違抗,扣留了我們所派去招撫他們的官軍二人,這樣,所調撥來的各土舍,又重新懷疑官軍的能力,畏懼叛賊。

    我小心地按照便宜行事的原則出示榜文,封給他們官職,發給他們冠帶,說待我上奏朝廷以後再讓他們正式承襲官位,衆人才開始振奮起來。

    于是我們二月進兵,攔擊斬殺了強敵十多人,叛賊逃回武定。

    請求皇上下诏給兵部,給我指明全盤的計劃和策略,允許我見機行事,并寬恕各土舍以往的罪行,凡是此次立有功勞的,都允許他們承襲官職,使他們對叛賊有共同的憤恨。

    ”皇帝采納了沐紹勳的建議,下诏給剿賊的官軍給予獎勵。

    叛賊遭受失敗後,其黨徒稍有潰散。

    當初,鳳朝文欺騙他手下的衆人,說武定知府鳳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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