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讨伐的罪狀。
你們孟養的土地被思任發所侵奪,你們的宣慰也被他趕跑了,如今還寄居在雲南,你們竟然與仇敵結為同黨,這是第三條可讨伐的罪狀。
雲南的總兵官世世代代都管轄你們的土地,現奉朝廷之命追捕叛賊的兒子,你們竟然不聽從他的調度,這是第四條可讨伐的罪狀。
你們認為當地有山川險阻,官軍無法輕易到達,又以為你們那裡的氣候多瘴氣和麻瘋,官軍無法久居。
自己勢力強盛時則與官軍抗拒為敵,自己勢力弱小時則逃奔而去。
殊不知昔日馬援遠征,山川險阻也擋不住他;諸葛亮五月渡金沙江,炎炎蒸氣也無法傷害他。
他們都能撲滅蠻人的叛亂,開拓國家的境土。
何況今日朝廷所派的大軍有必勝的機會,麓川的叛軍就是前車之鑒。
你們應急速悔過自新,讓思機發親自到京城來朝觐,這樣還可給他封一個官分一塊地,讓他享受人生。
如果他不肯出來,你們就應當把他抓起來,這是上策;尋找到思機發的藏身之處,報告給官軍,讓官軍前去抓獲,這是你們的中策;如果你們代他搪塞支吾官軍,讓他逃跑躲藏起來,則連你們也一起剿滅,那時你們就悔之晚矣!”此時官軍已經是第三次征讨麓川,皇帝降旨一定要活捉思機發,并将此意圖悄悄地谕告總督王骥,又敕谕讓在雲南安居的前孟養宣慰刀孟賓替官軍做向導。
等到朝廷出兵連年征讨,思機發最終還是逃跑了,沒抓住。
于是把孟養的土地交給緬甸宣慰馬哈省管治,命令他去捕獲思機發。
此時是正統十四年(1449)。
景泰二年(1451),思任發的兒子思蔔發派使者向朝廷獻貢物,請求朝廷允許他管理孟養這塊故地。
朝廷大臣讨論認為孟養這個地方已劃歸緬甸,不能再變更了。
此時朝廷雖然沒有答應他,而思蔔發自己已偷偷地占領了孟養,連緬甸人也奪不下來。
思蔔發死後,他的兒子思洪發繼嗣,從天順、成化年間起,每次到京城朝貢,都是署的孟養的地名,俨然就是他們的封地似的。
成化年間,孟養金沙江的思陸發派人向朝廷貢獻大象和馬,皇帝派人設宴款待并按慣例給予他們賞賜。
思陸發,是思任發的後裔子孫。
太監錢能鎮守雲南時,思陸發常送珍寶給錢能,因此得以向朝廷入貢,稱自己為孟養金沙江的思陸發,常表示要為朝廷立功以承襲祖先的官職。
此時正好孟密安撫司的土舍思揲侵占了木邦,與木邦人連年争殺,當地守衛大臣讨論出兵征讨思揲,思陸發知道後主動請求為朝廷效力。
當時蠻族人中都傳說孟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