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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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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位于東南方的大海之中,自古與中國不相往來。

    元世祖時派官員前去招谕他們,他們也不來。

    洪武初年,琉球國有三個王,分别是中山王、山南王和山北王,他們都姓尚,其中中山王最為強大。

    五年(1372)正月朝廷派行人楊載持皇帝即位建元的诏令谕召其國,琉球國的中山王察度便派其弟泰期等人随楊載一起進京,向朝廷貢獻土特産品。

    皇帝很高興,按等級給泰期等人賞賜《大統曆》和文绮、紗羅等禮品。

    七年(1374)冬天,泰期又來獻貢,并給皇太子呈上一份奏箋。

    朝廷命令刑部侍郎李浩給他賞賜文绮、陶器和鐵器,并讓李浩帶上陶器七萬件、鐵器一千件到琉球國中去買馬。

    九年(1376)夏天,泰期又随李浩前來獻貢,朝廷得馬四十匹。

    李浩說琉球國不以纨绮為貴,隻重磁器和鐵釜,從此朝廷給他們的賞賜多是磁器和鐵釜。

    第二年琉球派使臣向明朝廷祝賀正旦,獻貢馬十六匹、硫磺一千斤。

    過了一年又來上貢。

    山南王承察度也派使者向明朝廷獻貢,朝廷按中山王的例子禮賜山南王的使臣。

    十五年(1382)春天,中山王派使者前來獻貢,朝廷派宦官将其使者送回國。

    第二年中山王與山南王一起來向朝廷獻貢,皇帝下诏給二王賜予鍍金銀印。

    此時二王與山北王相互争雄作戰,皇帝派内史監丞梁民給他們賜敕令,讓他們各自罷兵息戰,三位王都遵奉皇帝的敕命。

    山北王怕尼芝即派使者偕同中山王和山南王的使者一起前來向朝廷獻貢。

    十八年(1385)他們又來上貢,朝廷給山北王賞賜一枚鍍金銀印,而給另二位王賞賜海船各一艘。

    從此,三位王屢次派使者向朝廷進貢,其中中山王次數最多。

    二十三年(1390),中山王的使者前來獻貢,他們的通事私自攜帶了乳香十斤、胡椒三百斤,進入都城時被守門者繳獲,按理應當上交官庫。

    皇帝下诏将繳獲的私物歸還他們,并賞賜錢鈔。

     二十五年(1392)夏天,中山王的獻貢使者帶着中山王的次子和寨官的兒子一起來到京城,請求讓他們在國子監就學。

    皇帝同意,給他們賞賜衣巾靴襪和一襲夏衣。

    該年冬天,山南王也派自己的次子和寨官的兒子進國子監學習,皇帝也按前例給予賞賜。

    從此,每年給他們賞賜冬衣、夏衣成為常事。

    第二年,中山王兩次派人獻貢,又派寨官的兒子進國子監學習。

    此時,國法嚴明,中山王所派的學生和山南王所派的學生中有人非議皇帝的诏書。

    皇帝知道後,将非議者處死,但對其國卻依然如故。

    山北王怕尼芝此時已經去世,繼承王位的是攀安知。

    二十九年(1396)春天攀安知派人來朝貢。

    朝廷讓山南王派來的到國子監學習的學生全部回國省親,到冬天再來。

    中山王也派寨官的兒子二人和女官生姑、魯妹二人先後來國子監學習,其感慕中華之風竟達如此程度。

    中山王又派使者到朝廷請求皇帝賜冠帶,皇帝命令禮部給他們繪圖,讓他們回去自己制造。

    中山王堅持自己的請求,皇帝便給中山王賞賜冠帶,還給中山王的下屬大臣賞賜冠服。

    皇帝又認為中山王修貢述職很勤,嘉獎他福建的船工三十六戶,以便于他們朝貢的使者往來。

    惠帝即位時,派官以登極的诏令谕告琉球國,琉球國的三位王也對新皇帝奉貢不絕。

     成祖即皇帝位時,也像前任皇帝一樣下诏書谕告他們。

    永樂元年(1403)春,三位王一起來京城朝貢。

    山北王請求皇帝賞賜冠帶,皇帝下诏按中山王的前例給予賞賜。

    朝廷還派行人邊信、劉元持敕出使琉球的三個王國,給他們賜以絨錦、文绮和紗羅。

    第二年二月,中山王的世子武甯派使者來朝廷訃告父喪,朝廷命令禮部派官員前去谕祭,并資以布帛協助武甯辦喪事,任命武甯繼承中山王的王位。

    四月,山南王的第二個弟弟汪應祖也派使者來朝廷訃告山南王承察度的喪訊,說承察度沒有兒子,王位已傳給汪應祖,請求朝廷加以任命,并賞賜冠帶。

    皇帝都同意了他的要求,于是派官員前去冊封。

    這時山南王的使臣私自帶白金到處州去買磁器,此事被揭發後,按法應當治罪。

    皇帝說:“遠方來的人,隻知道求利罷了,怎麼會知道這是禁令不可為的事呢!”于是全寬恕了他們。

    三年(1405),山南王派遣寨官的兒子進入國子監學習。

    第二年,中山王亦派寨官的兒子六人進入國子監學習,并向朝廷獻上閹孩數名。

    皇帝說“:他們也是人家的兒子,沒犯罪而對他們施行閹割,怎麼忍心呢?”讓禮部将閹孩送還其國。

    禮部大臣說“:送還他們,怕會阻礙他們歸化中國之心,請皇上隻賜敕令,制止他們再進獻閹孩。

    ”皇帝說:“以空話谕告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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