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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鼎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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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鼎,渤海人,其先祖著籍于遼陽率賓縣。統和年間,皇上遷徙遼東豪強大戶以填充中京,于是定居于大定。曾祖大忠,為禮賓使。父大信,任興中主簿。

    公鼎幼時端莊誠實,成年後好學。鹹雍十年(1074),中進士,調任沈州觀察判官。當時遼東下雨傷害了莊稼,北樞密院大舉征發瀕河住戶之男丁以修治堤防。有司接旨後覺得十分嚴厲緊急,隻有公鼎說:“邊境要地剛剛安甯,又大興徭役,這不是利國便農之道。”于是上疏奏說此事。朝廷依從了他,停止征發勞役,而河水也沒有釀成災害。沿河千裡的百姓無不歡欣鼓舞。改任良鄉縣令,減省徭役,緻力于農桑,修建孔子廟和廟内學校,部民順服歸化。累遷興國軍節度副使。

    當時有隸屬于鷹坊之人,以張網捕鳥為名,擾亂為害百姓田地。時間久了,百姓無法忍受。公鼎向上申奏,道宗當即下令禁止。适逢公鼎上朝,大臣們告知皇上嘉許采納其意見,公鼎說:“一郡獲得安甯,實在幸甚;别的郡像這種事也很多,希望能将恩賜平均于天下。”皇上從之。遷任長春州錢帛都提點。皇上到春水,當地酋長按例要從州裡借錢,公鼎說“:怎麼能斷了官府用度,來曲從私情?”加以拒絕。聽到許多怨恨咒罵的話,公鼎說:“這是我的職守,不敢荒廢。”不久拜為大理卿,平反了很多冤案。

    天祚即位,公鼎曆任長甯軍節度使、南京副留守,改任東京戶部使。當時盜賊殺了留守蕭保先,初時貪圖其财物,殺他以後乘機倡導作亂。百姓也互生猜忌,家庭之間互相争鬥。公鼎單騎巡行郡中,陳說禍福利害,衆人均放下兵器拜伏說:“您不會欺騙我們,怎敢不從命。”安定如故。拜為中京留守,賜為貞亮功臣,得以乘坐驿站的傳車前往官府。當時盜賊遍地皆是,其中有人在路上遇到公鼎,便在馬前叩首請求改過自新。公鼎交給他一塊符照,讓他恢複舊業,聽說者接踵前來。不上十天,轄境以内便清平甯靜了。天祚知道後,加賜保節功臣。當時人心不安分,公鼎擔心發生變亂,請皇上降恩惠加以安撫,皇上為之赦免了囚犯。

    公鼎多次上表請求辭官歸田,皇上不批準。适逢奴賊張撒八率領無賴結夥為盜,公鼎想攻打他們卻沒有能力。歎道“:我想辭官已經好久了。為世務所牽累,不幸到了這一步,難道真是命嗎?”因而憂憤成疾。保大元年(1120)去世,年七十九歲。

    子大昌齡,任左承制;大昌嗣,氵名州刺史;大昌朝,鎮甯軍節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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