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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貫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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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貫字仲通,其先輩為相州安陽人。

    後來将其父葬在河陽,因此就在河陽定居。

    陳貫年少時卓越不凡,多次上疏議論邊防之事。

    考中為進士,真宗皇帝知道陳貫的名字,提拔安排在高等級上。

    擔任臨安縣主簿,以秘書省著作郎的身份擔任刑部詳覆官,後改為秘書丞,為審刑院詳議官,曆任衛州、泾州刺史。

    督察盜賊,禁止不肖子弟私藏兵器,對所管理的倉庫财物全部登記造冊,對賦租的收入和支出,都親自檢查核實,曾經對同僚們說“:将縣裡的國家财物當作自己的财物,能容忍奸賊存在嗎?”他所在之州的人都害怕他的嚴厲。

    提升為利州路轉運使。

    饑荒之年,陳貫拿出自己職田的粟米赈濟饑荒者,又帶領富民們令他們根據人口領取粟米,其餘的全部散發給饑民。

    調任陝西,多次升為尚書度支員外郎,進入京城成為三司鹽鐵判官。

    兼任河北轉運使,請求疏通徐、鮑、曹、易四水,大興屯田。

    調任河東,曆任三司戶部、鹽鐵副使,以刑部郎中直昭文館,知相州。

    還朝後逝世。

     陳貫喜歡談論軍事,鹹平(998~1003)年中,大将楊瓊、王榮兵敗而歸,陳貫上疏說“:前日不斬殺傅潛、張昭允,使楊瓊這些人害怕死而不害怕法律的處罰,請從今天開始與敵人交戰而逃跑者,主校都得斬首;大将戰死,副校無傷而還的,與逃兵一樣治罪。

    軍隊戰敗城池被圍,别的部隊力量能夠營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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