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曾字孝先,青州益都人。
年少喪父,由其叔父王宗元撫養成人,向裡人張震學習學問,善于寫作文辭。
鹹平年間(998~1003),由鄉貢試禮部、廷對都是第一名。
楊億見到了王曾所作之賦,贊歎說“:這是輔佐帝王的人才。
”以将作監丞通判濟州。
回京,奉召試學士院,宰相寇準對王曾感到很驚奇,特地考試政事堂,授予秘書省著作郎、直史館、三司戶部判官。
景德(1004~1007)初年,宋朝才開始與契丹交往講和,宋朝每年派使者給契丹的書信都自稱為南朝,以契丹作為北朝。
王曾說“:遵從契丹的國号就可以了。
”使者已經出發,最終沒有更改。
升任右正言、知制诰兼史館修撰。
這時各種吉祥的現象紛紛出現,王曾曾入朝進對,真宗向他說及了此事。
王曾上奏說:“這确實是國家太平的結果,但希望陛下進一步推廣而不要居功自驕,如果有一天發生災荒,則可以免除世人的議論。
”到真定接受符命,大建玉清昭應宮,臣下都不敢勸谏,王曾陳述了五大危害用以勸谏。
過去任用郎中官判大理寺,真宗想重新沿用這一官制,特地任命王曾任此職。
并且對王曾說:“刑獄,是國家的一項重要制度,如今将以此職委屈你了。
”王曾叩頭緻謝。
賜錢三十萬,于是請求自己征召幕僚,作為一項規定。
升任翰林學士。
真宗曾經晚上坐在承明殿,召見王曾并應對很長時間,退朝後,真宗派内侍告訴王曾說:“我十分想見你,因此來不及穿着官服見你,請你不要以為我慢待你。
”王曾被真宗如此尊重禮待。
主管審刑院。
以往對于違背制書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都被判罰服勞役兩年,王曾請求隻對接受皇帝親自下诏者才予以判刑。
不久有違制者,王曾于是以過失論處。
真宗說:“按你所說,這樣就沒有違反制書的人了。
”王曾說“:天下無限廣大,又怎能人人都知道皇帝的诏令,像陛下所說,也不再有犯過失罪的人了。
”真宗領悟了,最後依從了王曾的建議。
又升任為尚書主客郎中,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司、勾當三班院,于是以右谏議大夫參知政事。
這時宮觀都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