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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維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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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樂,疲勞的時候就想着休息,憂郁的時候就想着通暢。

    确實能夠經常以老百姓的利益作為根本,那麼老百姓就會富裕;經常将老百姓的憂愁挂在心上,那麼老百姓就會快樂;各種不是人力所能承受的賦役都免掉,那麼勞累困頓就沒有了;免除各種不符合人情的法令,這樣煩冤阻滞就通暢了。

    推而廣之,全部誠心誠意地實行,那麼子孫後代看到陛下的德行,不用教育就養成了這些品德。

    ” 不久,出任陳州知州,沒有上任,奉召兼侍讀,加大學士。

    曾經說:“先帝因為夏國主秉常被廢除,因此發動軍隊來問罪。

    如今已複位,行蕃臣的禮節,應歸還其原有的領地。

    ”于是陳述了不能不停止戰争的三條理由,以及領地不能不放棄的五條理由。

    又說:“仁宗選立皇儲,一時的忠誠、功績顯赫之臣都受到寵愛得到俸祿;範鎮第一個提出這建議,但沒有任何賞賜,希望褒獎顯示他的功績。

    ”範鎮于是又被起用。

     元..年間更改役法,命韓維詳細制定。

    這時各地紛紛上疏說明十分方便,韓維對司馬光說:“小人的議論,都違心迎合,不能不深察。

    ”成都轉運判官蔡日蒙附會定等級,韓維讨厭而彈劾他。

    執政者想廢除王安石《新經義》,韓維認為應當和先儒的學說共同流行,論者都佩服他處理妥當。

    授任門下侍郎。

    禦史張舜民由于上書言事被免職,王岩叟挽救他,用書信暗中詢問上官均。

    談話洩露,诏令王岩叟分官析職。

    韓維說“:臣下用書信聚集會談,互相監督,這樣互相為善,對事理有什麼害處呢?如果接連不斷地責怪善人,恐怕對國家之事沒有好處。

    ” 韓維在東省任職一年多,有妒嫉他的人暗中誣陷他,诏令分司南京。

    尚書右司王存在簾前大聲說:“韓維獲罪,不知道根源,臣下私下替朝廷惋惜。

    ”于是又任大學士、知鄧州。

    兄長韓绛替他請求,改任汝州。

    一段時間後,以太子少傅緻仕,轉少師。

     紹聖(1094~1098)年間,由于元..黨案,降職為左朝議大夫,又降為崇信軍節度副使,在均州安置。

    他的幾個兒子請求朝廷給予官爵,讓父親住在故裡。

    哲宗看了上奏後感到悲哀,答應了他們的請求。

    元符元年(1098),随哲宗巡幸睿成宮,又恢複左朝議大夫之職,這年死,終年八十二歲。

    徽宗即位之初,又全部追贈恢複以前所任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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