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祖禹字淳甫,一字夢得,成都華陽人。
他出生時,母親夢見一偉岸男子身披金甲進入寝室,說:“我是漢代将軍鄧禹。
”既而醒來,好像還看見此人,于是取名祖禹。
從小成為孤兒,叔祖父範鎮撫育他像自己的兒子。
祖禹自己認為幼失怙恃,身世孤單,每過年時親戚賓客慶集,他卻憂傷好像無所容身,閉門讀書,從沒有參預應酬請托。
不久以後到達京城,所有與他交遊的,都是一時著名人物。
範鎮器重他說:“這個孩子,是天下士人。
”
中進士甲科。
跟随司馬光編修《資治通鑒》,在洛陽十五年,不事職位的升遷。
書修成,司馬光推薦他任秘書省正字。
當時王安石當權,尤其愛重他。
王安國與祖禹友善,曾告訴王安石看重他的意思,祖禹終沒有前去拜見。
富弼緻仕後居住在洛陽,向來嚴肅剛毅,杜門很少與人交接,惟獨厚待祖禹;病情加重,召見祖禹授以密疏,大緻是議論王安石誤國以及新法的危害,言辭極為憤慨中肯。
富弼去世,人們都認為不可以上奏,祖禹最終上奏了此事。
神宗去世,祖禹上疏論喪服之制說:“先王制作禮儀,君服與父服相同,都是穿斬衰朝服,服期三年,大概是擔心為人臣者不以父事其君。
自從漢代以來,不隻是人臣不按喪禮規定穿戴喪服,人君也不守三年之喪。
國朝自祖宗以來,外廷雖然采用易月的制度,宮中實行三年喪服制。
君主喪服如古代,但臣下還是依照漢代制度,所以十二天而為周年祭,一個月而又為周年祭,二十四天而為三年滿,二個月又為三年滿。
既以日為之,又以月為之,這于禮制無所依據。
古代二年而三年滿,隔月而脫下孝服。
礻覃,是除喪服的祭名,不是喪服的種類。
現在卻為之穿淺色喪服三天後脫下,這是不遵守成規定法的禮制。
喪服既除,到葬禮時又穿上,附祭于先廟後即是吉祥,僅僅八個月而就純粹吉祥,無所不佩帶,這又是禮制之沒有浸潤。
每月的初一、十五,大臣們穿着上朝的衣服來到殡宮,這是以吉服臨喪;人主穿喪服在上,這是以先帝的喪服作為人主的私喪,這二者都是禮制所不安的。
”
哲宗即皇帝位,提拔祖禹為右正言。
呂公著執政,祖禹因女婿的嫌疑辭謝,改為祠部員外郎,再次辭謝。
被任命為著作佐郎,修《神宗實錄》檢讨,升任著作郎兼侍講。
神宗已經二周年祭,祖禹向宣仁太後上疏說“:現在吉祥才開始,服禦一新,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