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與孫覺交好,迅速引用他,打算援用為助手。
當時呂惠卿當權,神宗向孫覺詢問,回答說:“呂惠卿善辯而有才能,超過他人幾等,隻是因為利益的原故,屈身于王安石,王安石不悟,我私下認為值得憂慮。
”神宗說“:我也懷疑他。
”其後王、呂果然互相憎恨仇視。
青苗法頒行,首議者認為:“《周官》泉府,百姓借貸的,至交納息錢二十而五,國事的财政開支取用備辦于此。
”孫覺上奏條陳此說荒謬,說:“成周賒貸,隻是以此備民之緩急,不可以白白地給與,所以以國家為之息。
但國家的息錢,說者不明白。
鄭康成解釋經義,就引王莽計赢受息,不過每年什一為根據,不料周公取息,比王莽時還重。
況且載師所按照土地的不同情況制定賦稅,漆林的賦稅特别沉重,這是抑制工商末業。
現在因農民困乏,打算補耕助斂,但比照工商業而征賦稅,可以嗎?國事取給備辦,大概認為是泉府所統領,好像市之不賣,貨物阻滞于民用,有買有予,并同賒貸之法而舉用。
倘若專門取給于泉府,那麼執宰九賦,将起什麼作用呢?聖明之世應講求先王之法,不應取疑文虛說來圖治。
現在年老的大臣疏遠外任而不被聽納,輔佐大臣逍遙自在而不任職,門下省執行公正而不行,谏官請罪而求去職,我實在擔心奸惡邪佞之人,結黨連伍,乘衆情喧擾,動搖朝廷,誘取直名求取聲譽,這不是國家的福運。
”
王安石看到奏章後,發怒,孫覺正好因事拜訪中書省,王安石用話打動他說:“想不到學士也這樣!”開始有貶逐孫覺的意思。
恰逢曾公亮言京畿縣散發常平錢,有追呼抑配之擾,王安石因而請求派孫覺前去查究虛實。
孫覺既然受命,又上奏疏陳辭行,且說:“例如陳留一縣,前後明白谕示,情願請貸錢,終無一人來請,所以陳留不散一錢。
由此可見百姓實際上不願意與官府相來往。
所有體量,希望陛下賜令逐漸廢除。
”于是認為孫覺反複無常,出任知廣德軍,移知湖州。
松江堤防潰決,水成為百姓禍患。
孫覺改用石頭築堤,高一丈多,長一百裡,堤下變為良田。
移任廬州,改任右司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