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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祖母去世請求解除官職,傳送太常寺讨論,沒有得到同意。
诏命知潤州,而孫覺已經服喪了。
喪期滿,任蘇州知州,移任福州。
閩地風俗對婚姻喪事重視,其費用無數。
孫覺裁量為适中之法,使費用不得超過百千錢。
命令下達,嫁娶之費以百錢計算,殡葬的費用也減少十分之五。
接連移任亳、揚、徐州。
徐州多盜賊,捕捉殺人犯五人,其中一人僅承受得住衣服的重量(指瘦弱),孫覺懷疑而審訊他,此人說“:我在野外耕地,與甲相遇,強行把梃杖給我,半夜挾持我向東走,要我在諸門等候,其他事我不知道。
”孫覺詢問官吏:“依照法令該怎麼辦?”說:“該處死。
”孫覺制止殺此人的頭,以後于是成為慣例。
任應天知府,入為太常少卿,改任秘書少監。
哲宗即皇帝位,孫覺兼侍講,升任右谏議大夫。
當時谏官、禦史論事有限制,不得超越職權。
孫覺請求申明《唐六典》以及天禧诏書,凡是發出命令制造事端不便,都必須上奏陳述。
論宰相蔡确、韓缜不是因德進用,蔡确自訟有功無罪,孫覺針對蔡确所說的予以駁斥,蔡确最終去相位。
韓缜建議提升孫覺為給事中,孫覺辭謝說:“近來,執政大臣害怕别人議論自己,就以升官來引誘,希望與韓缜一起免職。
”過了一個月,韓缜去相位。
升任吏部侍郎,掌領右選,在候選的有一萬五千員,但缺額僅僅五分之二,以緻有三年不能調任的。
孫覺請求從軍功、保甲進官者補指使,宗室及服喪的從員外置,一天得空缺幾千。
改主掌左選,請求磨勘轉官以一百人為限額。
提升為禦史中丞,幾個月後,因病請求免職,被任命為龍圖閣學士兼侍講,提舉醴泉觀,求提舉舒州靈仙觀以歸家。
哲宗派使臣慰勞,賜給銀子五百兩。
孫覺去世,終年六十三歲。
孫覺有德量,被王安石所貶逐。
王安石退居鐘山,孫覺屈駕叙舊,二人作了幾夜的長談;到王安石死,又寫文章以緻哀悼,談論的人稱贊他。
紹聖年中,以孫覺為元..黨人,削奪職務追兩官。
徽宗即皇帝位,恢複官職。
有《文集》、《奏議》六十卷,《春秋傳》十五卷。
弟弟孫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