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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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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光說“:使用李常主管國家财政,那麼人們知道朝廷不急于征利,聚斂可稍稍平息了。

    ”李常入對,上書七事,叫崇廉恥,存鄉舉,别守宰,廢貪贓,審疑獄,擇儒師,修役法。

    當時役法差、免二科沒有決定,李常認為“:法無新舊,方便百姓的就好;論無他我,可長久的就正确。

    現在如果百姓都出資,那麼貧困的人難辦;如果都出力,那麼富裕的人難堪。

    各從其願,那麼可以長久。

    ”于是折衷分條開列上呈。

    皇帝赦恩,免除市易逃欠不滿二百缗的人,李常請求息錢超過二百缗也不收取。

     被授予禦史中丞,兼任侍讀,加龍圖閣直學士。

    李常論取士,請分詩賦、經義為兩科,以盡其所長。

    開始,黃河在小吳決口,議者打算從孫村口疏導黃河歸還舊河道,到這時,工役興起,李常說:“京東、河北饑餓困乏,不宜疏導黃河。

    ”诏命解除工役。

    谏官劉安世以吳處厚交付蔡确詩中有毀謗朝政之處,因而極力攻擊蔡确。

    李常上疏論以詩治罪蔡确,這不是用來敦厚風俗的辦法。

    劉安世一同彈劾李常,移任兵部尚書,辭謝不就職,出任鄧州知州。

    移任成都,在走到陝西途中,突然去世,終年六十四歲。

    有文集、奏議六十卷,《詩傳》十卷,《元..會計錄》三十卷。

     李常比孫覺大一歲,開始與孫覺齊名,都被呂公著賞識。

    他們的議論趣舍,大緻多相同,所擔任的最後官職也相同,二人死亡,先後隻差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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