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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緻遠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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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經營管理。

    ”诏令戶部研究他的建議。

     紹興五年(1135),張緻遠任戶部侍郎,進為吏部侍郎,不久又任戶部侍郎。

    他說“:陛下要富國強兵,大有作為于天下,希望诏令大臣力求節省,明令禁止奢侈浪費,從宮中開始,從朝廷開始做起。

    官員數量能減少的就減少,官府機構可以合并的就合并。

    使各地州縣不要妄用經費,将剩餘部分上交監司;監司不要妄用,将剩餘部分上交朝廷;朝廷不要鋪張浪費,這樣日積月累,隻考慮軍費需要,中興大業就能達到。

    ”被任命為給事中。

     不久因事奉年邁的母親請求外任,以顯谟閣待制身份出知台州。

    朝廷因海上盜寇鄭廣沒有平定,任命張緻遠改知福州。

    紹興六年(1136)八月,鄭廣等人投降,張緻遠選留其中的四百人,置于營城之外,其餘的遣回歸業。

    又派鄭廣征讨其他州郡的盜賊,數月之後全部平定。

     紹興八年(1138)正月,朝廷再次任命張緻遠為給事中。

    出朝知廣州。

    不久以顯谟閣待制身份退休。

    紹興十七年(1147)去世,時年五十八歲。

     張緻遠為人耿直磊落有學識,曆任台省、侍從,言論谏議都卓然可觀。

    趙鼎曾對賓客說:“自從我再次擔任丞相,除政府外,随從屬官如張緻遠、常同、胡寅、張九成、潘良貴、呂本忠、魏虹等人都有人望,他日操守當不會改變。

    ”有識之士認為趙鼎能夠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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