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秘書郎之職也是高興的。
”秦桧無言以對,竟罷免了張闡,讓他主管台州崇道觀,後又曆任泉、衢二州通判。
紹興二十五年(1155)冬,高宗日理萬機,處理軍政大事,起用張闡管理兩浙路的對外貿易,不久又任禦史台檢法官,升吏部員外郎。
孝宗為普安郡王時,高宗選報一些宮中大臣,孝宗說:“莊重老成沒人能夠超過張闡。
”皇上于是改任張闡為祠部兼建王府贊讀。
紹興三十一年(1161)春,天降大雨,麥苗被淹,荊、浙路盜賊四起,高宗命令侍從、台谏提出具體的消除災害、防禦盜賊的措施。
張闡上奏疏說“:宋金和議以來,每年将大量歲币送給金人,百姓苦不堪言,我懇求陛下不要由于金人讓國中百姓受困,不知可否?金朝歸順南宋的人常常因受命遣返而怨聲載道,我懇求陛下不要讓金人坐收漁人之利,不知可否?州縣官吏職卑地遠,在編入戶口時對百姓巧取豪奪,我懇求陛下對貪官污吏嚴加懲罰,不知可否?免除百姓租稅的法令,已經頒行了卻又要複征,對百姓寬大之恩澤仍成為一紙空文,我懇求陛下重申诏令必須令行禁止,不知可否?如果以上數條能夠順序執行,那就一定能夠感動天地,召來祥和的氣候,災害、盜賊也就不足以憂慮了。
”又說“:金主完顔亮即将入侵,應派兵堅守要害,在海道設防,三邊不可以沒有良将,巡視邊防不可以沒有大帥。
”奏疏呈上,高宗很高興地采納了他的建議,他當面告訴張闡說:“你所言切中時弊,但派人北歸,此條已載入和約中,我不忍心改變。
”張闡任将作監,又升任宗正少卿。
紹興三十二年(1162),孝宗即位,張闡暫代工部侍郎兼侍講的職務,入宮面謝孝宗時說“:許多将領打了敗仗卻謊稱大捷,騙取高官厚祿,從各州招募來的禁軍借口長時間的大雨而不斷吵鬧,以期得到很高的賞賜,對這些人不可以不定其罪。
”這些事情一一得到了實施。
金主完顔亮死後,葛王完顔褒再次前來求和,朝廷商議再次派遣使者的問題。
張闡說“:應該對派遣使者的使命嚴加約束,糾正過去宋金兩國的君臣之禮,假若他們不同意,兩國之間就會爆發戰争。
如果這樣,我們中原大國的雄威就可以重新樹立起來。
”孝宗說“:大宋派遣使者前去報告、問候,已成為過去的曆史了,過去簽訂的條約是萬萬不能執行的,對此朕的決心已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