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成大字緻能,吳郡人。
紹興二十四年(1154),考中進士。
朝廷授予戶曹之職,監管和劑局。
隆興元年(1163),提升為秘書省正字。
又多次升調,為著作佐郎,任命他為吏部郎官。
有人說他逾越等級,朝廷罷去他的職位,讓他管理祠觀。
範成大被朝廷起用為處州知州。
入宮回答皇帝的提問,陳說力的内容包括三方面:日力、國力、人力,今天全部被不急之務耗費掉,皇上高興地采納了他的意見。
處州百姓因抗争勞役而吵鬧、争論,範成大于是創建了義役,按照家庭貧富程度出錢買田,資助當差的人,甲乙輪流服役達二十年,百姓很是方便。
此後範成大進宮上奏,說到此事,皇上于是下诏頒布義役法在各路實行。
處州多山田,梁天監年間,詹、南二司馬在松陽、遂昌之間修建了通濟堰,湍急的溪水流到四十裡外,灌溉農田二十萬畝。
通濟堰因年歲久而壞,範成大走訪故迹,派人壘石築防,建立堤閘四十九所,把堤閘立于水的兩側,使上中下灌溉有條有序,百姓深得其利。
朝廷任命範成大為禮部員外郎兼崇政殿說書。
乾道年間,《令》規定以絹統計贓物數量,估價低而定罪重,範成大上奏說“:太平年代絹每匹不到一千錢,而估的價超過幾倍。
紹興初年絹價遞增了五分,價錢有三千足夠了。
現在絹實在貴,應當比當時的價格翻一倍。
”皇上吃驚地說“:這是使百姓陷入困境的法令條文。
”于是絹價增為四千,而刑罰減輕了。
隆興年間朝廷與金再次議和,忘了議定受書的禮儀,皇上曾感到後悔。
調任範成大為起居郎,假托是資政殿大學士,充當金國祈請國信使。
所送國書是專門為了帝王的陵墓寝廟,這是泛使。
皇上當面告訴他受國書的事,範成大請求一起寫在信中,皇上不答應。
金迎接使者的人仰慕範成大的大名,以緻效仿他戴巾帻。
到燕山後,範成大秘密地草拟奏章,具體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