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椿字壽翁,氵名州永年人。
父親李升,起家于進士。
靖康之難時,李升為保護其父,以緻背部受刺,與長子一起死亡。
李椿年紀尚小,他用稻草包起靈柩把它停放在佛寺裡,深挖墓穴而葬并細細地記下位置;李椿侍奉着繼母南遷,嘗盡了千辛萬苦,竭力奉養繼母。
因為受父親的恩澤,李椿被蔭補為迪功郎,曆官至甯國軍節度推官。
李椿整治豪民利用僞券占田,歸還了陳氏的田地,李椿治政才能精湛,得到人們的稱贊。
張浚召李椿為制司以備差遣,常常讓他跟随自己。
李椿奔走于淮甸,安撫流民,安排屯田、戍守之事,考察廬、壽二州軍情,察看山水險要之處,周密詳細、精心策劃,對張浚的幫助很大。
隆興元年(1163)春,諸将領有北伐的意見被報告給皇上,此事下到督府讨論,李椿正奉命到巢州,他立即寫奏記給張浚說“:複仇伐敵,是最合乎天下人心的,此提議不是出自督府而出自諸将口中,況且我們藩籬不堅固,儲備不豐裕,将雖多但無才能,士兵弱而且未訓練,意見又不統一,即使奪得了土地,未必容易守住。
”結果朝廷派兵出征沒有成功。
張浚曾感歎真正有才能的人難發現,李椿說:“怎麼可以嚴重地誣蔑天下沒有人才,隻要不讨厭逆耳之言而甘願退讓,那麼他們很快就肯來了。
”張浚又拜官右相,李椿知道此官不可做,勸他離去。
第二年春,張浚離開朝廷去視察軍隊,李椿說:“小人之私黨已經勝了,你無故離開朝廷,必定危險。
”李椿苦苦地重申以前所說的話。
張浚決心已定,而自以為宗臣應承擔國家的重任,不忍心辭去職位,不久果然被罷職。
李椿被分配監管登聞鼓院,心中有所不悅,請求回去任廉州通判。
未等上任,召他對話,任命他為鄂州知州。
李椿請求推行墾田政策,恢複戶數達數千,曠土大辟。
李椿改任廣西提點刑獄,對訟事沒有結案的,一概加以解決,釋放了有疑問的犯人數千人。
李椿奏請罷除昭州金坑,禁止官吏不得買南方來的貨物。
李椿改任湖北漕官,适遇荒年,官府強迫百姓赈荒賣糧,并壓低收購價格,結果官府米未收到,百姓更加缺乏糧食。
李椿減去百姓被強行賣糧的數額并又不限止價格,不久運米的船彙集湖北,糧食的價錢也降低了十分之三。
李椿每次巡視部屬,考察刑政,必定提前警告官吏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