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各州縣應當問的事并記在紙上,李椿獨自前往,所到之處叫來官吏士兵以供使喚。
凡是按慣例贈送給他的東西,他一概不受,言官請求把他出行的方式、做法作為範例推廣到各道。
李椿被召為吏部郎官,他論述廣西鹽法,孝宗同意他的意見,于是改變了鹽法。
李椿拜官為樞密院檢詳官。
一小官吏拿着南丹州莫酋表,請求從宜州買馬,通過簽書樞密院事張說上奏皇上。
李椿說“:邕州遠宜州近,所以易地購馬,難道這裡面沒有其他用意?今天莫氏正橫行,怎能說這事是因為距朝廷地理的遠近呢?小吏妄自所為,将會引起邊地災禍,請求按法律論他的罪。
”張說大怒,李椿于是請求去職,皇上安慰他要他安心任職。
李椿升為左司,又請求朝外職,皇上于是任命他為直龍圖閣、湖南轉運副使。
他請求十三件事,同一天得到批準,這些事中大的方面是減去桂陽軍月樁錢一萬二千缗,減少百姓以稅折銀之價值,百姓把此事刻在石碑上以示紀念。
李椿拜官司農卿。
李椿統計大農每年需米一百七十萬斛,而省倉觀有米僅夠一二個月的支用,就感歎地說:“這真是所謂的國将不國了。
”于是竭力請求每年儲備二百萬斛糧食作為一年的儲蓄。
朝廷選拔臨安郡守,李椿在候選之中,執政中有人說他對人不會委曲求全,皇上說“:我正想得到這樣的人。
”于是李椿兼任臨安府知府,執政三個月後,最終由于權貴、皇上的親寵感到不便而去職。
李椿在朝廷時,遇到事情就說,執政所以對他不滿。
等到這次輪到他回答皇上提問時,又說:“國君以剛強、穩健為本而以誠敬為公,大臣以柔順為本而以剛中為用。
陛下得到了誠敬之道,就可用以行剛強、穩健的德行了。
在朝廷的大臣中,沒有看到能以剛守柔而事奉陛下的。
”執政非常不高興,讓李椿離朝任婺州知州。
正遇皇上诏令買牛筋,共五千斤。
李椿奏道:“一條牛的筋隻有四兩,要買五千斤牛筋,這就要殺二萬條牛啊。
”皇上頓悟,收回前令。
李椿拜官吏部侍郎,又極力說宮中宦官太興盛,他說:“自古宦官的盛衰,關系國家的興亡。
宦官剛興盛時,開始人們害怕他們,等他們更盛時那麼人們憎惡他們,宦官興盛到了極點就會群起攻之了。
漢、唐之事不用說,靖康、明受之禍距今不遠,一定要對他們加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