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高斯得傳

首頁
高斯得,字不妄,是利州路提點刑獄、沔州知州高稼的兒子。

    少年時跟從李坤臣學習,李坤臣失明後,高斯得在左右扶持他。

    他參加成都路轉運司的考試合格後,被補入太學。

    紹定二年(1229),他被推舉參加進士考試,被授予利州路觀察推官。

    過了兩年,他被召用為四川茶馬幹辦公事。

    李心傳以著作佐郎的身份管理修史的事,就在成都修《國朝會要》,高斯得被征辟為檢閱文字。

    端平二年(1235)九月,高稼在沔州戰死,當時大元兵駐在沔州,高斯得日夜向着西方哭泣。

    恰好他的仆僮從沔州回來,知道高稼戰死的地方,和高斯得偷偷地走到那個地方,就找到了高稼的遺體,他們把遺體運回來,見到的人都感慨地哭了。

    高斯得給父親服喪期滿後,仍是哀傷不已,無意做官。

    李心傳正修四朝史,召用他為史館校勘,官俸和秘閣校勘一樣,是班子成立時的成員。

    高斯得負責寫光、甯二帝《紀》。

    不久高斯得升為史館校勘,又升為軍器監主簿兼史館校勘。

     當時丞相史嵩之掌權,高斯得在回答詢問時,暢所欲言,把自己的肺腑之言都說了。

    冬天打雷,高斯得應诏旨上疏,請求選用有才能的人和史嵩之一起任宰相,因此違背了史嵩之的心願。

    高斯得升為太常寺主簿,仍兼史館校勘。

    這時高斯得的叔父高定子以禮部尚書的身份負責修史,當時人認為這是令人稱道的好事。

    恰好太學博士劉應起入朝奏對,譏刺史嵩之,史嵩之惱恨,就指使他的黨羽說叔父兄子不能同為朝官,高斯得被任命為添差通判紹興府。

    淳..二年(1242),四朝《帝紀》寫成,把它上給皇上。

    史嵩之在理宗、濟王面前妄加诽謗,改高斯得所寫的《甯宗紀》末卷,高斯得和史官杜範、王遂辯論這件事。

    杜範的回書也有“奸人抄入邪說”的話,但史書已進獻給皇上了。

    李心傳收藏高斯得所寫的部分,在後面寫上“前史官高某撰”。

     過了一年,高斯得為添差通判台州。

    杜範已任宰相,召用他為太常博士,升為秘書郎。

    淳..六年正月初一,日食,高斯得應诏上疏,說:“最奸邪的人特别喜歡權力,通過巧妙的辦法使自己超過别人,陛下獨自決斷而罷退他,是對的。

    台谏官相繼彈劾他的罪惡,有的請求把他流放到偏遠荒涼的地方,有的請求勒令他辭官。

    陛下如果采納台谏官的話,也足以表明自己的意圖,消除大家的疑慮。

    陛下卻把彈劾他的奏章扣住不發布,時間長了,别人的議論不放在心上,然後努力傳達谕旨,委曲自己的意圖教導奸邪,使他在服喪的時候,胡亂地提出辭職的請求,于是才降下給他宮觀之職的任命,暫時搪塞人們的議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