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追封給他的高祖鄭洽,皇上同意了,這是特殊的恩惠。
淳..七年,鄭清之被授予太傅、右丞相兼樞密使、越國公。
中使來到他家,鄭清之正在湖光山色中遊玩,住在寺院中,一直到傍晚還沒回來。
第二天早晨他入宮拜見皇上,磕頭請求免去這些官職,皇上告訴了許多他不知道的事。
鄭清之剛離開宮廷,中使就接踵而至。
有的請求重定施政方針、改年号,鄭清之說:“改年号,是天子剛登基時的事,重定施政方針,是國家的大事,漢代的事已經不是遙遠的事,但不因為更換了宰相就那麼做。
”
皇上憂慮邊疆的事,下诏讓趙葵以樞密使的身份檢閱軍隊,陳韋華以知樞密院事的身份統率湖、廣二州,他們二人正在推辭,恰好鄭清之再次擔任宰相,對他們極力支持,凡是他們所要求的都不刁難,趙葵、陳韋華就前去上任了。
于是宋軍在泗水、渦口、木庫作戰,都取得了勝利。
淳..九年,鄭清之被授予太師、左丞相兼樞密使,他沒接受太師的官職,仍然是太傅。
鄭清之常感到國家的财富因為養兵而困乏,因為發放生券而使兵費短缺,他考慮變通的辦法,每有調兵戍守邊境的時候,就命令樞密院根據距離的遠近,就近調兵戍守,根據情況的緩急決定調兵的先後順序。
又議定明年調兵戍守淮水,合并軍隊以便節省物資供給,先調鎮江策勝軍駐屯在泗水,公私都很便利。
各路鹽額虧損,負責這件事的人都傾家蕩産來償還虧損的鹽數,鄭清之核實了那些違犯鹽法的人加以追究處治,受牽連的人都被免去了罪責,使很多人得以活命。
長江沿岸的船稅一向很重,鄭清之一項一項地廢去,如池州的雁氵義有大法場這樣的稅目,這部分錢分别歸屬各衙門,鄭清之上奏請求廢除它并追究那些從中漁利的人,他們的收入是公家的好幾倍,那些分别歸屬各衙門的錢由朝廷補償。
皇上同意了鄭清之的請求,消息傳來,鄭清之正與客人飲酒,他舉杯說“:今天飲這個酒特别痛快。
”鄭清之四次上奏章辭職。
淳..十年,鄭清之進獻給皇上《十龜元吉箴》,一是要謹慎恭敬,二是要掌管學校,三是要崇尚節儉,四是要積極實踐,五是要能定大局,六是要明辨善惡,七是要謹小慎微,八是要考察言論,